第七百二十四章 什麼叫做福利(下)(1 / 2)

馬強 林環 1188 字 3小時前






其實不在戶籍的又何止是楊虎這樣的野民,更多的還是依附在各大士族、寒門乃至富戶家中的佃戶和奴隸。

前文就說過,漢代是允許有奴隸的,在漢景帝時期,光是負責在西北養馬的奴隸就有三萬多人,而到了王莽之時,記載在冊的奴隸高達二十多萬。

即使是馬強的征北軍治下,也有很多的奴隸,那些佃戶可以在清分田地運動中得到土地,奴隸可是主人的私有財產,自然不能分田分地,馬強也沒有在這個時間點就搞什麼廢奴運動,畢竟上一個搞廢奴運動的王莽大兄弟,人頭還在武庫中看著馬強呢。

當然,絕對不要因為這個時代有奴隸就誤認為現在是奴隸社會,判斷是什麼社會,還是要看生產力構成,否則,西方的奴隸社會時間可以一直算到十九世紀末了。

因此,編戶齊民工作要對付的不是被逼迫逃到山野之中的野民,而是那些士族,甚至是寒門乃至富戶。

得知野民身份也有資格分發布匹,楊虎這下是真的高興了,他情不自禁的喊道“多謝大人!多謝大人!”

袁華搖頭道“應該多謝明公!這樣說,你願意入籍編戶了?”

楊虎猛點頭,入戶嘛,又不是要立刻繳納稅賦,等拿到布匹,真的要自己服役或者繳納賦稅,實在不行就背著爹再換一座山藏起來就是了。

小民也是有小民的狡猾的。

袁華繼續說道“按照方案,如家中無田無地,缺衣少糧者,皆可報名領取布匹,布匹不多,故而人無分男女老幼,均可領三分之一匹。

如家有棉衣,庫有餘糧,山中有耕田林地足以過冬者,則不可領,歡迎諸位鄉親父老監督舉報,我將在此處設登記舉報之地,凡發現違規,都可到我這舉報。”

漢代一匹布是四丈,一丈約兩米四,一匹布也就是九米六左右,一人三分之一匹,也就是一人三米,足夠做一套衣服了。

而一百五十匹布,也就是四百五十人的名額。

這對於紙麵上隻有千餘人口的武州,數量已經不小了。

袁華說家中有足夠錢糧過冬的人就不能領布,大家也都能理解,可理解歸理解,俗話說不患寡,患不均,即使在後世已經在華夏基本消滅了絕對貧困的年代,冒領各種補助的不怕死行為,依舊是屢禁不止。

就和老馬爺子說過的那樣,隻要利潤足夠大,殺頭又如何?

因此,從開始登記開始,各種幺蛾子就屢禁不止。

雖然登記處設立了,但沒有人敢做第一人,全都在圍觀。

“讓開!都讓開!!”

“聽說官府發布了,你們怎麼都在這裡呆著?”

一群五大三粗的漢子擠開人群,罵罵咧咧的走向袁華所在的登記處。

“這位上官,我們都是沒錢沒地沒糧沒衣的可憐人,請問在哪裡領布啊?”

袁華一看四周百姓畏懼這群人的樣子就知道這些是當地的惡霸,真的說起來,這些人還真的是有上頓沒下頓,全靠偷雞摸狗過活,但把布匹給這些人,這些人當天就會把布匹賣了換酒肉吃,而且還絲毫不會感激征北軍此舉,反而會笑話征北軍上上下下都是傻子。

“我看諸位的確沒有田地財物,但布匹隻是解一時之困,難以斷根,這樣吧,我征北軍勞工營正在招募勞工,我看諸位很合適,那裡不僅僅有錢糧布匹,還包吃包住呢!”說著,袁華對身後的衙役說道“帶他們去登記為修路隊勞工!”

“什麼?不是說好了領布的嗎?招募改抓勞役了?”

“鄉親們快跑啊!官府又在騙我們!”

“兄弟們,不能去,去了就是死,和他們拚了吧!”

這些潑皮看到圍上來的衙役和軍士頓時開始慌了。

“李大哥,我們可是吃過肉的啊!鄉裡鄉親的,你不能這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