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6章(1 / 2)







第76章

四秒能做什麽?

也許隻是兩個深呼吸,隻是一個笑臉,甚至有可能隻是一瞬間的發呆——隻能是一瞬間的,如果是長時間的,那就是四分鐘了,不過在這裏,四秒鐘意味著十六強!

現在康涅狄格已經將一隻腳邁進了這個門檻,隻要將這四秒熬過去,他們就能繼續走下去了!

因此,當球一落到喬治敦的手中,康涅狄格都幾乎發瘋似的防守,中鋒卡梅倫和大前鋒克萊站在籃下阻擋,這個時候,最值得信賴的是亞力克,最保險的得分方式,是灌籃。

於磊會傳球!

在經過了這將近四十分鐘的比賽後,他們都認為於磊會傳球,這也是很多球員在這個時候的選擇,四秒,很短,但是,足夠進行一次灌籃,而且,這一個球,很可能也就是決定勝負的球,一般球員其實是並不願意擔負這個責任的。

關鍵先生。

這個名字很好,聲望很好,但是,卻不是一般球員願意做的。

關鍵球,投進去了,那是普通球員到明星,明星到巨星,可若是沒有投進去呢?若是最後一個球,是由你手中投出,可最後卻失敗了呢?不說來自球迷、輿論的指責,就是你自己也受不了這個壓力。

多少個球員巨星,在他們回憶過去的時候都會有這樣的遺憾,甚至連雪城的教練傑姆,在他提起往事,還會想到那一年,在他還是球員時投丟的那一球。

越重要的比賽,這樣的壓力也就越大。

如果是以前,於磊也許會直接投籃,但是現在……在他的手感有百分之三十到四十失誤的現在,他還會投籃?

雖然認定他不會投籃了,但康德爾還是撲了上去,不管於磊會不會投籃,他都要阻攔他,如果他投籃,他要阻止他投籃,如果他傳球,他要阻止他傳球。

就算阻止不到,他也要製造乾擾。

康德爾是從後方斜插過來的,他的手奔著球,但是身體卻是衝著於磊而去的,在這個時候,他不怕犯規,如果犯規能夠打亂喬治敦的節奏的話,那他就會犯規。

他是這樣想的,也是這樣做的,但是,就在他要和於磊接觸的前一刻,於磊突然連邁兩步。

“斯托恩轉向,斯托恩繞過了康德爾,斯托恩傳球,不,投籃……球進了!球進了!”

安迪以極快的語速念著於磊的動作,快的觀眾根本就聽見一連串的斯托恩,然後就是進球的歡呼!

“球進了!球進了!斯托恩投進了這一球!在最後時刻,斯托恩·於,將這一球投了進去!在最後的四秒,他將康涅狄格的那隻腿拉了回來!斯托恩!斯托恩!雖然他好像失去了那神奇的手感,但關鍵時刻,他還是可以依靠的!三分!三分!這是一個無可爭議的三分!喬治敦在最後一秒完成了他們的反超!”

隨著他的嘶吼,屏幕上一遍遍的播放於磊的那一投,在畫麵中,他的腳一次次的離地,無可爭議的三分,無論是起跳還是落下,他離三分線都有五公分的距離。

七十七比七十六,喬治敦贏下了這一場比賽。

喬治敦在最後一秒逆轉,立刻引來了媒體的爭鋒報道,哦,喬治敦贏了並不令人驚訝,在這場比賽裏,他們兩隊誰勝出,都是正常的,令媒體感興趣的是,於磊那個幾乎是在最後一秒的那個三分。

有媒體是這樣說的:“毫無疑問,內德詭計又一次成功了!在這場比賽,他一直緊緊的咬著康涅狄格,令他們對斯托恩放棄警惕,然後在最後關頭將康涅狄格給咬了下來!斯托恩喪失了手感,這種事,是說能喪失就喪失的嗎?斯托恩又沒有受傷,又沒有生過大病……哦,不要對我說上個賽季的那次昏迷,如果一次感冒就能令球員的變化這麽大的話,那麽我們現在的籃球水平要再降低三個檔次!”

這話說的言辭鑿鑿,不過還是有人嗤之以鼻:“詭計?內德的腦袋被驢踢了嗎?在最後四秒施展這種詭計?先不說斯托恩的手感是真是假,我們就說一點,誰能保證,在這最後四秒,球一定能到斯托恩的手中?康涅狄格是吃乾飯的嗎?他們都是木頭人嗎?他們就不會防守嗎?一個三分就代表斯托恩的手感仍在?那有太多人都能進三分了!至於說什麽,這是不會莫名其妙消失的……老實說,我一直覺得他的手感就是莫名其妙的。”

……

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總之兩邊的口水仗打的不亦樂乎,而對此不太關心的媒體是這麽說的:“不管是真是假,我們可以確定的是,內德是一個很善於爭取眼球的教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