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同居期間,要住在男方的私人別墅。
第三條:同居期間,女方不得主動接觸男方,不允許性騷擾。
第四條:婚前財產做公證,婚後aa製。
第五條:婚期為一年,一年後女方要離開。
第六條:婚期內女方不得出軌,否則賠償男方一個億。
第七條:一年後離婚,男方會贈送女方一套價值五百萬的房產作為補償。
第八條:協議生效一周內,會辦理結婚手續。
第九條:女方要配合男方在場合上的所有夫妻共同出席的活動。
第十條:一年後離婚,女方不得糾纏男方。
顧夏看完這份合約後,差點直接罵出臟話,尼瑪這合約看著比南京條約都不平等,自己會簽?腦袋是不是進水了?這份狗屁合約除了名義上會是鬱大總裁的妻子外,其他的一分好處都沒有,女方出軌就的賠償,男方出軌隻字未提?還有最最不要臉的一條——女方不得碰觸男方,不得性騷擾是什麽鬼?她堂堂警官,會那麽饑渴?就算長得像湯姆克魯斯,自己也不會把持不住的,顧夏覺得,寫這份合約的人不是變態,就是個腦殘。
“顧小姐,看完了嗎,您覺得怎麽樣?”孟助理笑問。
“我覺得這份合約很傻x……如果這是大獎的話,那麽告訴你家總裁一聲,這個獎品我不要了,他愛送誰就送誰吧?”
說完,顧夏輕鬆的將文件放桌子上一方,扭頭就走。
這時,身後響起孟助理的話,“聽說顧小姐父親的武館房子和自家住宅快被東興集團強拆了……也聽說顧小姐對老房子和武館感情很深。”
顧夏頓住腳步,臉色微微一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