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零二十一章 死其實很容易(1 / 2)







誰也沒想到,汪哲就這樣死了。

如同一隻失去頭顱的公雞,陡然間被人掐斷了脖子,他的身體砰然倒地。

雖然已經死去,但從生物學的角度,他的身體還有反應,依舊在那裡抽搐著。

這一幕。

直接讓那幾個劫匪們愣住了。

他們沒想到,警察居然真的開槍了,而且還一槍擊斃了他們辛辛苦苦才救出來的汪哲。

更重要的是。

汪哲死了,他們這些人怎麼辦

事實上。

不僅僅是他們,警方這邊也被震驚了。

張毅等人目瞪口呆的看著沈青雲的背影,誰也沒想到,這位沈局長竟然直接一槍擊斃了汪哲。

當然。

從剛剛那個情況來看,汪哲不僅拒絕投降,還向警方開槍,擊斃他貌似順理成章。

可問題在於,汪哲是汪海臨的兒子,是汪海山的侄子,更是未滿十八歲啊!

沈青雲就這麼給殺了,他不怕惹來麻煩

殊不知。

沈青雲此時此刻的內心無比滿足。

從他知道楊靜怡和於雪的遭遇開始,沈青雲就一直在捫心自問,這個汪哲是不是該死

他是警察不假,要遵紀守法,因為隻有遵紀守法的警察,才有資格去懲治那些惡人。

但是。

同樣的道理,沈青雲很清楚,自己首先是一個有良知的人,然後才是一個遵紀守法的警察。

這麼考慮的話,某個事情就有答案了。

公道這兩個字,很多時候法律是給不了的。

像汪哲這種人渣,讓他在監獄裡待二十年或者十五年,其實毫無意義。

因為他不會有任何悔改的意思,他隻會怨恨法律對他的判決,隻會覺得自己遭受了不公平的對待,隻會覺得是沈青雲這樣的警察害了他。

這種人,死不足惜!

所以。

沈青雲早早就下了決心,要追責他,一定要還那些受害人一個公道。

畢竟之前在江北省的時候,那三個霸淩殺害同學的未成年人,沈青雲也促成了法院檢察院對他們的追責。

但後來事情的發展,讓沈青雲意識到,這裡不是江北省,沒有了父親關係網的支持,在遼東這一畝三分地,王文傑能夠給自己提供的幫助,其實並不是那麼多。

最起碼,在銅嶺市這個地方,王文傑的影響力沒有那麼大。

真要是把汪哲送上法庭,說不定答案會不儘如人意。

而就在這種情況下,汪哲被張娟派人給劫走了。

這一刻。

沈青雲已經做出了決定。

而剛剛那一槍,就是他給自己的答案,也是給楊靜怡、於雪這些被害人的交待。

一個警察能做的,就隻有這些了。

………………

局長,這……

田野來到沈青雲的身邊,低聲道:會不會有麻煩

他是沈青雲的心腹,自然擔心沈青雲。

有什麼麻煩

沈青雲淡淡地看了他一眼,平靜的說道:犯罪嫌疑人持槍拒捕,甚至還開槍試圖擊殺張副局長,我為什麼不能開槍

可是,您是局長啊!

田野苦笑著說道:哪有公安局長親自上陣的。

那怎麼辦,誰讓我的槍法最好。

沈青雲輕飄飄的說了一句,便對田野說道:告訴張毅和龐海濤,給這幫人一分鐘時間,不投降就強攻,他們自尋死路,我們沒必要留手。

是!

田野神色凜然,馬上明白了沈青雲的意思。

很顯然。

沈青雲對於這幫家夥是一點好感都沒有,也沒什麼耐心。

很快。

沈青雲的命令被傳達了下去。

在聽說汪哲已經被擊斃了之後,龐海濤和張毅在驚訝之餘隨即也開始了喊話攻勢,明確告訴那幾個劫匪,如果不投降,那就是死路一條。

也不知道那幫人怎麼想的,麵對警方的勸降,這些家夥竟然選擇了頑抗到底,試圖推著車前進。

開火!

在屢次勸解無效的情況下,張毅無奈之下隻好下令開槍。

一陣乒乒乓乓的槍聲如同下餃子似的響起,片刻之後,那群人沒了動靜。

伴隨著特警們衝過去進行檢查,最終確定,八名劫匪被當場擊斃了五個,剩下的三個人全都是重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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