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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公司是在公證處的監督下,以招標的方式選擇了評估公司,按照法定程序對該住戶的房屋進行了評估,並據此做出補償方案。補償方案參考了現在三江的舊城區樓價、同等地段房屋的租價、每公裡搬遷費用等實際情況。我公司就安置方式,過渡方式等拆遷問題多次征詢了相關住戶和政府有關部門的意見,也曾多次上門做被拆遷人的工作。但是被拆遷人一直無視現實,要求的補償的價格高於市場價格2.5倍以上,在協商果的情況下,我們被迫選擇行政裁決。這都是你們造成的。”

房屋產權人方不依了,要不是有警察維護秩序,恐怕當場就要吵起來,“我們不是有意要胡攪蠻乾,我們之所以不肯拆遷,是有我們的理由的。拆遷方拆遷行為的合法性,評估報告的真實性確實讓我們存在很多的疑問。並且,據我所知,拆遷人與被拆遷人從未進行任何實質性的協商。三江實業說他們曾多次主動與我們協商,但他們口中的協商其實都是對我們不公平的。我們曾經多次主動到三江實業尋求協商,但對方不是欺騙我們經理不在,就是讓我們吃閉門羹。我們有一個同誌當時想借用一下貴公司的洗手間,你們卻連洗手間都鎖上!試問,你們這樣的態度是友好嗎?是協商嗎?此外,拆遷人所提交的房屋評估報告也是在被拆遷人不知情的狀況下作出的,嚴重缺乏真實性!”

三江實業方的人對此是極力否認,“我公司確實有派人到棚戶區做過多次協商工作,但是被拆遷人情緒激動,多次用過激手段阻礙雙方的協商。或許其中確實有些衝突跟不悅,對於我公司人員的不對之處我表示道歉,但是也希望對方用冷靜與我方進行協商。至於對方說我公司故意讓你們吃閉門羹或許隻是一個誤會,今天,我們既然坐在這裡,就肯定是秉著友好的態度,真誠地希望能與你們達成共識。剛剛我的助理也說過了,我公司所提交的房屋評估報告,是通過法定的程序和途徑所製定的,是真實合法的,這份便是我公司的房屋價值評估報告及評估程序介紹,請各代表審閱。”

工作人員從他手上接過評估報告上交曾省長審閱。

每一份材料或證據轉到曾省長手上,他都認真的看一遍,然後再轉給相關的人員審閱,他還會在筆記本上記錄下幾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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