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書上寫的清清楚楚,您承擔她母親的醫藥費三年。”
“離婚時,她淨身出戶。”
六年前陸南琮和花雲然可是江城的金童玉女,兩家家世背景相當,門當戶對郎才女貌。
大學畢業後兩家便開始商議婚事,多少人都關注著他們,結果花雲然跑了。
為此陸老夫人大怒,為了找回麵子立刻找人跟陸南琮結婚,便找了剛大學畢業,母親因為得了癌症而無路可走的她。
但陸南琮隻答應了承包她母親三年的醫藥費,所以三年前為了繼續給母親治病,她選擇從小公司辭職,來北陸碰碰運氣。
但運氣還碰對了,陸南琮很欣賞她的辦事能力,直接過了一個月試用期成為正式員工。
可就算是這樣,她的收入也遠遠不夠給母親續命的。
直到兩年前,一次陸南琮意外醉酒,跟她發生關係後,改變了她的現狀。
何況母親的病,也不允許她骨氣。
但她沒想到,這種關係會成為了一種默契的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