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1:為爭取自由簽下的協議!(1 / 2)

重生之不負韶華 寶鹿 1339 字 5個月前






陳茹指責聞櫻和謝騫早戀,聞櫻覺得荒唐的同時,居然升起一絲詭異的安慰:她媽強勢不講理是一回事,肯定也是愛她的,要不怎麽能開那麽厚的濾鏡,懷疑她和謝騫在早戀……

謝騫的愛慕者們,一人吐口口水,都能把聞櫻給淹死!

聞櫻很認真告訴陳茹女士:“你罵我,我受著,因為我是你女兒,你生我養我,我們的血緣關係斷不了。但你要無理攪三分扯到謝騫身上,我同意,林老師一家都不會同意,我們能不能就事論事,不要胡攪蠻纏?”

陳茹剛才隻是一時衝動,罵完了也冷靜下來。

那個叫謝騫的男生好看過了頭,就算要早戀,恐怕不會看上聞櫻。

當然,讓陳茹當著這麽多人說自己錯了,那是萬萬不可能的事。

就算聞櫻和謝騫不是在早戀,那也很可能是聞櫻在暗戀謝騫。

陳茹這話還沒說出口,聞東榮搶著開口,“小櫻,你怎麽和你媽媽說話的?中午的事,我們做父母的都原諒你了,你自己要適可而止。”

原諒?

聞櫻忍不住想笑。

外人聽了,一定以為她做了什麽大逆不道的事。

聞櫻很認真點頭,“爸,我聽你的,我能不能問一下,你和我媽原諒了我中午的‘錯誤’後,我以後是不是能發表自己的意見了?”

“聞櫻,你少說一句。”

陳麗覺得這一家三口又要吵起來,趕緊拉住聞櫻。

聞東榮抬手,“你讓她說,我想聽聽她有什麽不同的意見。”

當著陳麗和鄧尚偉夫妻,聞東榮不想展現出專製的一麵。

聞櫻才不管她爸是不是在演戲,她就是要利用聞東榮同誌愛麵子的特點,當著大家把一些話說清楚。

“其實也沒什麽,人生大事我肯定會參考你們的建議,隻是我都十六歲了,想穿什麽衣服,想留什麽發型這樣的小事,我是不是可以自己做主了?”

參考建議,不是完全聽從。

聞櫻小小挖了一個坑。

聞東榮察覺了,不由皺眉。

小孩子想要自己做主,處處和父母反著來,果然是叛逆期來了麽?

陳茹沒注意這個坑,隻注意聞櫻的後半段話了。

自己做主?

還說不是早戀,還說不是攀比打扮——

十幾歲的女生,家長不盯緊點,走錯一步,毀的就是一生!

聞櫻才開了個頭,陳茹已經腦補完聞櫻變成不良少女的全部劇情,付出了十幾年心血在聞櫻身上,這孩子沒讓她有幾次風光,現在卻學會了添堵,陳茹都快氣死了。

“你吃我們的,用我們的,我是你媽,我就有資格管你!你想自己做主?行啊,等你可以自己掙錢了,你想穿啥衣服都行,我不得管你!”

“姐,你消消氣。”

“小櫻,你這話說的有點過了。”

陳麗和鄧尚偉也著急,今天聞櫻一家三口都像吃了炮仗,一點就燃。

如果兩口子再不攔著點,這一家三口肯定要相互說狠話,太傷感情了!

聞櫻眼睛一亮:“隻要我自己能掙錢養活自己,就能自己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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