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剿滅巨匪王三春(1)(1 / 2)







王三春,本名王汝仁,乳名仁娃子。</P>

清光緒十年(1884年)生於四川平昌長埡一戶農家。</P>

話說那幼年時的王三春!真可謂天賦異稟,尤其記憶力驚人得很!想當年他於私塾求學之際,彆的孩童尚需反複誦讀方能熟記之書,他卻隻需通讀一遍便可了然於心。</P>

如此奇才,自然引得眾人驚歎連連。</P>

不僅先生對其讚賞有加,就連鄉裡鄉親們也紛紛誇讚道:“此子他日必成大器!”</P>

更有人預言說,以王三春之才學,將來定能考取功名,為官一方;屆時既可封妻蔭子,又能光耀門楣,實乃家族幸事也!</P>

然而命運總是喜歡捉弄人,事與願違。</P>

短短幾年之後,一場突如其來的變故降臨到了王三春身上——他的父親毫無征兆地離開了人世。這一沉重打擊使得王家陷入了困境之中,原本就不寬裕的家庭經濟狀況更是雪上加霜,已經無法繼續承擔王三春上學的費用。</P>

無奈之下,年僅十幾歲的王三春隻能輟學回家,幫助身體有恙且身有殘疾的母親一同務農,並操持起家中大大小小的事務。</P>

自小王三春便是個性格剛毅、爭強好勝之人,但如今父親早早離世,母親亦因身體原因對其疏於管教。再加上當時正值清朝末年,社會動蕩不安,秦巴一帶更是戰亂頻仍、滿目瘡痍。世風日下,人心不古,各種卑劣行徑充斥其中:土匪猖獗肆虐,四處搶掠殺戮;百姓生活苦不堪言,流離失所……</P>

麵對這樣一個殘酷無情、弱肉強食的世道,王三春的內心受到了極大的衝擊,他的性格也因此越發孤僻怪異,平日裡沉默寡言,很少與他人交流。</P>

1904年,王三春已經年滿20歲,家裡就尋思著給他找個婆娘 ,也算是成家立業了,後來經人介紹,與鄰村老實本分的農家姑娘楊氏結為夫妻。</P>

日子過得雖然清貧,但是混個肚兒圓勉強還是可以的 。</P>

但生逢亂世,弱肉強食,虎狼當道,王家在當地也沒有什麼勢力,不免受人欺負。在其婚後不久,王三春就因爭田地和山林樹木與族長王宗林發生了衝突。20歲的王三春氣憤填膺,一時脾氣上來,衝上去打了王宗林兩拳。</P>

王宗林這個人可真是不簡單!他不僅在官場和商場中遊刃有餘、左右逢源,還善於運用自己的手段和權謀,讓人們對他敬畏有加。再加上他還是一族之長,這就讓他更加肆無忌憚地橫行霸道了。</P>

他常常仗著自己的權勢,向百姓們強行索要財物,甚至霸占他們的田地和產業。</P>

那些受到欺淩的人們雖然心中憤恨不平,但卻不敢有絲毫反抗,生怕遭到更嚴重的報複。</P>

就這樣,王宗林漸漸成為了當地的一霸,人人都對他避而遠之。然而,儘管眾人敢怒不敢言,卻並不代表沒有人想要懲治這個惡貫滿盈的家夥。</P>

王三春年輕氣盛,偏不吃這一套,公開與王宗林從罵嘴打架最後發展到要提刀動武。</P>

當晚,有個堂叔勸他:“仁娃子,你哪搞得過王宗林嘛,你還是去官府告狀吧!”</P>

誰能料到王三春竟然會哈哈大笑著說出這樣一番話來:“這可是個亂世啊!所謂‘衙門朝南開,有理無錢彆進來’!想要去懇求那些當官兒的?哼,那還不如求求我自己讓自己痛快點呢!”</P>

他的聲音中帶著一絲嘲諷和不屑,似乎對這個世界已經看得無比透徹。</P>

時間沒過多久,王三春和王宗林之間再度爆發激烈衝突。</P>

怒不可遏的王三春竟然縱火焚燒了王宗林的好幾間牛圈和豬舍。</P>

當熊熊大火燃燒之際,王三春還不忘對著四周的人們撂下狠話:“這次隻是給你們一點小小的警告而已,等老子下次再回來的時候,可不僅僅是放火這麼簡單了,老子還要大開殺戒呢!”</P>

他的聲音充滿了暴戾與威脅,讓在場的每個人都不禁心生恐懼。</P>

說罷頭也不回地鑽進了 了巴山,消失在茫茫叢林之中。</P>

王三春踏上前往巴山的道路,這一路走來,他不是賭博就是抽煙,年輕時聽了惡魔張獻忠屠四川的故事,於是有樣學樣的結交些三朋四友。</P>

隨著時間的推移,他身邊逐漸聚攏起一幫臭味相投之人。</P>

人多力量大,眾人開始思考未來的方向。</P>

經過一番討論後,他們認為成為一名“棒老二”(即土匪)才是最快活之事。這樣一來,便能儘情享受大口吃肉、大碗喝酒和大把分錢的生活!</P>

大巴山地區森林茂密,自然環境複雜多變 ,然而這裡卻不乏那些嘯聚山林、打家劫舍的亡命之徒。</P>

這些人以暴力為生,無視法律與道德的約束,過著肆無忌憚的日子。</P>

而王三春及其兄弟們恰好看中了這種自由自在、無法無天的生活方式,決定投身其中。</P>

他和幾十個同為職場新人的兄弟夥,為了搞到槍彈,就經常埋伏在林子裡麵觀察行人,以便相機行事。</P>

這天傍晚機會總算來,這天晚上,一夥小股土匪隊伍在山下吃飽喝足,歪挎著槍從林子裡麵過路。</P>

王三春等人定睛一看,心中了然,紛紛手持一根青杠木棒,悄然跟上。</P>

這些個老土匪怎麼也不會料到,居然會有這麼幾個不知天高地厚的小毛賊膽敢對他們動歪腦筋!</P>

就在此時,樹林中猛然竄出十餘道黑影,如鬼魅般撲來。</P>

俗話說得好:“打架最怕遇上愣頭青”!老手尚且需要斟酌權衡利弊得失,但這些初出茅廬的生瓜蛋子可不管那麼多,抄起棒子就是一頓猛揍,毫無顧忌!</P>

果不其然,還不等這幾個土匪回過神兒來,王三春一夥人已經將粗壯如臂的木棒揮舞得虎虎生風,狠狠地朝那幾個土匪砸去。可憐這幾個土匪連槍都來不及舉起來,便被打倒在地。</P>

順利搶到槍彈之後,王三春一行人立刻像腳底抹油似的鑽進了茂密的森林之中,消失得無影無蹤。</P>

最初他招撫地痞流氓,懶漢惡棍五六個人,持大刀,梭標打劫過往客商,富戶,自上次他搞到幾支步槍(漢陽造)和幾發子彈後,如虎添翼。</P>

隨後又搶了鎮公所,得槍支三支,子彈幾百發,有了槍的他,立馬招兵買馬,壯大自己,擴充地盤,訓練土匪,隊伍越聚越多,惡名遠揚,讓遠近客商聞風喪膽,繞道而行。</P>

一個冬天,他率部下經過矛坪,見一美貌婦人,當著其丈夫的麵將其強奸,其丈夫怒起反抗,他讓手下土匪將其丈夫捆綁在柱上,親自操刀,活挖其心下酒取樂,其部下更加佩服他的膽量,這惡毒的操作,也鎮住了手下,讓手下見識了他的毒辣手段和殘暴的性格。</P>

王三春不僅殺人不眨眼、更厲害的是手段非常殘酷。</P>

春節期間,他的一個小老婆跟他說話時,把他的名字說成大春。王三春二話不說,一槍斃命,他的小老婆還沒有明白怎麼回事,就見閻王去了。</P>

王三春在鎮上的旗杆,被風刮倒了。按王三春的規矩,倒旗必須殺人祭旗。王三春命令土匪,到鎮外村莊抓來一個地主家的兒子,站在旗杆下,被他舉槍射擊,殺死後用來祭旗。</P>

王三春與匪徒飲酒取樂,王三春對手下說“今天我們換一種玩法:殺人飲酒。”</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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