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 遇見(1 / 2)

緬北:致命誘餌 千臣 1292 字 1個月前






我看到的人我認識,而且還是一個比較熟悉的人。</P>

我倆可以說是沾親帶故的發小。</P>

有時候這個世界很大,有時候這個世界又很小。</P>

能在緬北的同一個園區,同一個公司,遇到姥姥家的親人,你說這算是什麼緣分?</P>

世界這麼大還能遇見,我真的是無地自容。</P>

在這種地方遇見,可沒有他鄉遇故知的喜悅,隻有不想遇見熟人的紮心。</P>

這個發小名叫李航,往上數四輩,我們還是同宗同源。我太姥爺和他太爺爺,是親兄弟。</P>

聽我姥姥以前說過,當年支援三線,他們陳家兩兄弟一起從東北來了川省。</P>

我太姥爺排行老大,李航的太爺爺排行老二。</P>

我小時候對李航的印象還不錯,他比我大三歲。但是後來聽說他犯事兒了,進去蹲了幾年,就再也沒見過。</P>

李航從小就虎頭虎腦,打架鬥毆,不好好學習,除了體育其他門門都不及格,氣得他父母沒辦法。</P>

後來他家人沒辦法,找人托關係,把他送去了體校。</P>

可是沒想到,體校還沒上兩年,就因為過防衛過當,被判刑了。</P>

李航在體校交了一個其他學校的女朋友,一天晚上跟女朋友在公園約會。他去給女朋友買飲料,回來的時候,看到兩個小混混竟然拿刀逼他女朋友脫衣服,想要禍害李航的女朋友。</P>

李航看到火冒三丈,即便對方手裡有刀,他還是刺手空拳地衝了上去。</P>

過程沒有人知道,那兩個混混也是廢物點心,欺負小女孩還可以,碰到硬茬就成慫包了。他們兩個人不但沒有打過李航一個人,還讓李航奪過刀子,把兩個人都給捅了。</P>

兩個小混混雖然沒死,但也被捅成了重傷。</P>

法院判定防衛過當,把李航判了五年。</P>

判決公布的時候,女孩學校的同學和李航學校的同學,都為李航鳴不平。</P>

但是沒辦法,這個判定的準則就是打輸了住院,打贏了坐牢。</P>

沒來緬北以前,我還挺想李航的,李航是我們那兒的孩子王,我小時在姥姥家,沒少跟在他屁股後麵跑。</P>

我媽媽去世後,有些小朋友欺負我是沒媽的孩子,李航沒少幫我揍那些欺負我的壞孩子。</P>

現在在這裡看到他,我的心裡很難受,他不是蹲大牢了嗎?</P>

五年的時間也到啊,他怎麼就出來了呢?</P>

不會是越獄了,沒地方跑,才到緬北來的吧?</P>

我抬腿想進入辦公室,打算去跟趙主管說說情。</P>

陳冰拉住了我,她發現了我的異常舉動。</P>

“怎麼,你認識?</P>

還想多管閒事?</P>

再多管閒事,趙河山就要修理你了!</P>

陸梓萱,你要有點分寸!</P>

而且,你沒看到嗎?</P>

趙主管現在明顯心情不美麗!”</P>

我看了看趙主管那張比鍋底還黑的臉,還是沒敢進入辦公室,這個時候進去,很容易玩火自焚。</P>

李航現在是新人,受點皮肉之苦是難免的,出不了大事。要是真的到了事關性命的時候,我說什麼也不能見死不救!</P>

第二天,我早早地起來,準備下樓吃早飯。走到餐廳門口,我看到大樓外的牆根處,放著一排鐵籠子。</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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