否則的話,他這個縣委書記當得太未免太遲鈍了。
但事先得到了彙報,並不妨礙他此刻表示驚訝。
衛江南當即挺首身子,將前因後果向謝浩明彙報了一遍。
謝浩明輕輕點頭,不置可否,轉向方振興:“振興,那你們檢察院是個什麼意見?”
方振興欠了欠身子,說道:“謝書記,我們己經召開過檢察委員會全體會議了,經過認真分析和研究,我們認為,公安局對本案定性準確,適用法律條文沒有問題。”
“就是說,你們支持公安局的決定了?”
“是的,謝書記,我們支持!”
謝浩明沉吟起來,稍頃,說道:“既然這樣,那就好嘛。具體案子具體分析,你們公安局和檢察院都認為要定性為正當防衛,那就按照法律規定去辦好了。”
“我們大家,都支持依法辦事。”
這下輪到廖亞軍犯愣怔了。
謝書記,你是不是還忘了問我的意見啊?
我才是縣委政法委書記啊喂!
謝浩明真的忘記了嗎?
當然沒有,他隻是不想讓廖亞軍繼續犯蠢。
謝浩明看了黑著臉的廖亞軍一眼,意味深長地說道:“人放了,也好!”
衛江南為什麼不事先給他謝浩明彙報,首接“自作主張”把人給放了?
難道真的是不將他謝浩明放在眼裡?
顯然不是!
衛江南這是不想將矛盾上交,不想讓他謝浩明來擔這個責任。
萬一上級領導對這個案子有不同的指示呢?
那是不是得有人給上級領導去做解釋?
謝浩明事先知道了,並且他也同意了縣公安局的決定,那他就有責任。
至於現在嘛,無論多少質疑,都可以交給衛江南和方振興去應對。
如果上級領導都讚同這樣處置,民間輿論又比較正麵的話,那謝浩明就“坐享”謝青天之名嘛。
端的是進可以攻退可以守!
一切主動權儘在手中。
果然沒看錯衛江南,這小子是個會辦事的。
這個老廖,也不是生瓜蛋子啊,以前也在市公安局,司法局都乾過,怎麼就是想不明白這中間的訣竅呢?
這麼多年官場,都白混了!
且不說謝浩明在點醒廖亞軍,小柳巷那邊,還有一個人得知向鳳嬌被釋放的消息之後,氣得暴跳如雷。
此人五十來歲,卻和個小混混一樣,穿一件醬色的花襯衣,袒胸露臂的,胸口和胳膊上都紋著青慘慘的圖案,遠遠看出,就是漆黑一團,也不知紋的什麼東西。
這位不是彆人,正是高利貸團夥頭目,李豪的大哥李忠安。
“什麼?公安局把向鳳嬌放了,還連夜把她送走?”
“特麼的,這是欺負我們老李家沒人嗎?”
“都給老子聽著,馬上把弟兄們組織起來,這就去公安局鬨!”
“多叫些人。”
“另外,老三,你帶幾個人,去把向鳳嬌的哥哥給老子抓回來,看老子怎麼收拾這個王八蛋!”
“特麼的,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