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三十八章 先抓李明遠!(1 / 2)







事實上。

沈青雲也好,孫健也罷,根本沒想到事情的發展會如此順利。

今天接到李明遠電話的時候,孫健是真的沒有預料到,李明遠居然把侯致遠給帶來了。

要知道,南華集團在富民縣實在是太有名氣了。

說句不誇張的話,即便他現在貴為縣委常委,堂堂的副處級乾部,可在富民縣的影響力跟南華集團相比,依舊相去甚遠。

畢竟侯致遠哪怕去縣政府,縣長沈明宇也是要認真接待的。

而當李明遠提出,希望能夠通過他介紹侯致遠跟沈青雲認識的時候,孫健終於明白過來,有大魚咬鉤了。

雖然對方沒有按照他們的計劃接觸沈青雲,而是想通過自己來接觸沈青雲,但孫健覺得,這樣其實也好。

作戲做全套。

如果光是沈青雲一個人釣魚的話,事情反倒不容易順利進展。

身為一個在基層工作多年的警察,孫健可從不會小看任何一個犯罪分子。

他很清楚,這些人一個個要麼凶殘成性,要麼狡詐如狐。

彆看現在跟自己稱兄道弟,可一旦發現有什麼不對勁的地方,他們甚至敢冒天下之大不違對自己下死手。

跟罪犯講良心,絕對是一件非常愚蠢的事情。

所以。

想要取得對方的信任,那就必須要展現出誠意來。

就好像現在。

孫健聽完了李明遠和侯致遠的話以後,跟沈青雲對視了一眼,淡淡地說道:劉天賜那種人的口供,本來也不足信,我看專案組那邊就是小題大做了,一群市裡來的外地人,他們知道什麼

沈青雲沒說話,隻是站起身拿起那三個皮箱,看向了孫健:孫書記,您開車了麼我這幾個箱子從家裡拿出來的時候太著急了,麻煩您幫我送回家,我還得回去審問一下劉天賜那王八蛋,敢拿假口供騙我,我看他是想牢底坐穿了!

聽到沈青雲的話,李明遠跟侯致遠全都笑了起來。

看樣子孫健和沈青雲都是聰明人,知道應該怎麼選。

哈哈哈哈,青雲同誌不用著急,我看這人也不急於一時審訊嘛。

李明遠看著沈青雲,笑吟吟的說道:今天咱們純粹就是為了交朋友,開心最重要。

是啊,今天我做東,帶你們去市裡玩玩。

侯致遠得意的說道。

在他看來,沈青雲跟孫健收了自己的錢,就等於是自己的人了。

上了自己這條賊船,他們想要脫身,那根本不可能。

這世界上,還沒聽說誰能抵擋住金錢的誘惑!

改天吧。

沈青雲淡淡地說道:拿人錢財,與人消災。

聽到這話,李明遠跟侯致遠都是一愣神,兩人還真沒想到,沈青雲居然這麼痛快。

殊不知,沈青雲根本就懶得跟他們多說一句廢話,而是有著彆的打算。

更何況沈青雲很清楚,一旦自己和孫健被帶到了市裡,說不定就要被迫參與一些違背原則的聚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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