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四年前的春天(2 / 2)

貓律師事務所 茶榷 1598 字 5小時前






陳讓笑笑,“就是感覺時間過得好快。”

“天哪,”時斂不可置信地看著陳讓,“你一個活了快一百年的妖,才四年過去,你就感慨時間過得好快,不應該是好慢嗎?”

陳讓又是笑笑,笑意卻不達眼底。

“對了,陳讓,借你手機打個電話。”

“打給誰?”

“打給我自己,”時斂嘆氣,“咱倆也真是的,竟然誰也沒想起來拿手機,我的手機還在封惟家裏呢。”

“不要了吧,我給你買個新的。”

“說什麽呢,又不是不能用了,浪費可恥,你不借我就去找師父借了啊。”

陳讓這才磨磨蹭蹭地、有些不情不願地把手機遞過去。

時斂撥完號碼,發現身後有人鬼鬼祟祟的,轉頭對陳讓使了個眼色——別跟過來,偷聽別人打電話可恥啊。

於是陳讓沒有繼續往前。

時斂找了個空房間鑽進去。

電話通了。

“喂,您好。”時斂說。

“你好。”

“封律師好,我是時斂,那個,你不小心撿到我的手機了。”

“是的,我知道。”封惟說,“我等了好久,才等到你打過來,丟了手機你不著急的嗎?”

“啊……我也是才發現。”這借口可能比家裏有事還要拙劣,但時斂一時大腦宕機,想不出更好更圓滿的理由,總不能說,其實我昨晚變成貓被你撿回家了,還不如才發現呢!

就是不知道會不會給封惟留下粗心大意的印象,畢竟律師是一個需要細心的工作……時斂大腦空空、含糊著把話題轉移開了,“對了,您,您怎麽知道是我?”

“不是說了,不需要對我尊稱‘您’嗎。”封惟的語氣有些無奈,他解釋道,“你的簡歷上有手機號碼,我本來想打電話給你,通知麵試結果的,沒想到打一次,手機就響一次,我打了好幾次,終於確定,你的手機被你不小心丟在停車場,然後被我撿到了。”

“哦,原來是這樣。”

“所以,時斂。”

封惟忽然話鋒一轉。

“你怎麽知道是我?”

對哦!

昨天看到封惟撿手機是小貓時斂,而不是人形時斂,按理說,他不應該那麽快確認對麵拿手機接電話的人身份的。

時斂心裏一跳,他不該上來打招呼就說封律師的,可能做律師的都這麽敏銳吧,更別說做到合夥人級別的大律師,他急忙找補,顯得有些語無倫次,“我,我是認出了您——啊不對,是你,我是認出了你的聲音。”

“是麽。”

“……嗯。”

“僅憑兩個字就能認出來,那我還挺意外的。”好像聽到封惟很輕的一聲笑,“難道我的聲音很有特點嗎?”

“嗯。”不管有沒有特點,先點頭再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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