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最後的安慰?(1 / 2)

獵人突擊隊 步槍 1188 字 4小時前






順風汽車公司生產的順風牌輕載卡車是標配,其他軍區的不知道,但是李牧所在軍區的部隊,輕載卡車全都是這款車,也是數量最多的一款。拉人的話,一台車剛好能拉一個排,拉物資的話,一台車剛好能把一個連隊的公用物資給裝下,一台車也剛好能夠把一個連隊的炊事班的設備器材以及物資給裝下。</P>

什麼都是剛好,按照編製,一個連隊是編成x輛軍卡的,如果是公路機動的話,一個排一輛,然後物資車炊事車等等啥的,剛好x輛。</P>

這一個營x個連隊,再加上營部的,就好幾十台順風軍卡了,那隊伍排起來可是壯觀非常。</P>

警偵連和軍務科的勇士、獵豹早就撒了出去,開路的開路,把守路口的把守路口。</P>

編入行軍第三縱隊的二營車輛轟鳴著呼啦啦地不斷地使出了這處不能講出名字的駐訓基地大門。當然,路邊圍觀的社會車輛以及群眾,是斷然不會被驅趕的,因為他們本就居住於此。</P>

因此此地的老百姓們基本上是對這些其他人見著了都會大呼牛逼過硬的場麵,是有些麻木的。每年來這裡駐訓打演習的部隊那是絡繹不絕。</P>

轟隆隆的車隊穿過了訓練基地窄小的道路,上了外麵的主乾道,速度一下子提了起來。前麵是一個十字路口,早早的有警偵連的兵把其餘路口都封鎖了起來,等著車隊悉數通過路口。</P>

李牧正在和駕駛員聊天,抬眼就看見了一槍和白狼這倆小子。無疑,這名字就是他們五班平常叫得最多的代號,全連也就他們五班騷唧唧的整了代號。</P>

一槍實際上是狙擊手,應該說是沒能入選特種部隊的想當狙擊手的狙擊手,本名喚趙一雲。外號一槍,也是根據他的名字和特點叫出來的。這貨號稱五連第一槍,槍法是很精準的。江蘇人,偏瘦的身材,但是性格卻是乾脆利落冷血得很,一點兒也沒有南部水鄉那邊的那種婉轉柔和。</P>

至於白狼這小子,就沒什麼特點了,他的崗位是突擊手,軍事素質比較均衡,名喚耿帥,而外號的來源嘛——這小子愛抽七塊錢的白色七匹狼,簡稱白狼。他是本省人,但卻是在經濟相對落後的北部地區,然而他卻是號稱五連第一帥,的確長得很英俊,身材高大,跟林雨有的一拚。</P>

這倆貨脖子掛著步槍,腳蹬作戰靴,戴著迷彩小帽,披著戰術背心,在路口那裡來回踱步,還頗有點兒美國戰爭大片裡麵那些美國大兵看守路口的味道。再一看警偵連的人,大背著步槍一絲不苟的軍姿站好麵朝公路。</P>

李牧是認為,既然是實戰背景的行軍,這種隊列動作就不應該出現在戰場上。彆的不說,趙一雲他們倆的姿態和警偵連的人相比起來,妥妥的肯定是趙一雲他們能夠把握的範圍更廣,更貼近實戰環境。</P>

既然是戰場環境,隊列動作可不見得可以發現並且殺傷敵人。</P>

“老趙,快看,班代在車上。”耿帥肘部撞了趙一雲一下,下巴抬了抬說。</P>

趙一雲急忙抬眼望去,可不是嘛,當下就看見了坐在原本應該是乾部做的副駕駛上的李牧。</P>

“喲!班代帶車了!這是要提乾麼?”趙一雲頓時開心地說道。</P>

“提著褲子乾?”耿帥嗤了一句,“你又不是不知道班代的情況,他頂多也就隻能轉個士官。”</P>

“唉,可憐咱們班代了。”趙一雲微微歎了口氣說。</P>

“有啥可憐的,班代就不屑留隊,你又不是不知道。”耿帥說。</P>

趙一雲看了眼耿帥,並沒有說什麼,如果非要說,他會告訴耿帥,其實你不懂班代的心。</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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