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有一本小說,題名,全書六萬多字,十六回。這本書像《紅樓夢》一樣,沒有作者署名,沒有年代,隻能從書前的一篇敘,書後的一篇跋中獲得一點相關信息。
寫跋的人自稱“寄男方鈺”,他在跋中提到,先生“姓吳氏,諱貽棠”,“與先君為莫逆交”,後來,因為“抱手足恙,每日寂坐小齋,”所以,“編《可是夢》、兩種以為消遣。”
敘是以第一人稱所做,說:“餘於戊寅冬得痿疾,鎮日獨坐,甚覺岑寂,”所以寫風月佳話,“以供餘之閒情”。同跋中所寫一致。作敘的人應該就是作者,吳貽棠。
但是,接著敘中又說:“餘之是編,有謂為言之有自者,非也;有謂為言之無自者,亦非也;有謂為在有自無自之間者,更非也。”
有自,就是書中寫自己的故事,無自,就是書中沒有寫自己的故事,有自無自之間,就是部分寫自己故事,部分寫別人故事。
這三種情況都不是。
但是,並不存在此外的第四種情況。怎麽回事?
是作敘的人在說,我並沒有寫這本書。
吳貽棠,音“無疑棠”,無疑是棠村。他為作敘,而不是作者。
“雪芹舊有《風月寶鑒》之書,乃其弟棠村序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