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冬霞終於站了起來,心情豁然開朗,在這個年代,女人想要離開原身家庭,唯一的辦法就是嫁人了。
從此以後,馮遠看劉冬霞就是自己未來的媳婦了。
她溫柔大方,也很聰明,和她在一起的每天都很快樂。
十八歲的那一年,本以為可以娶她了,哪知她又病了,再醒來,就不認他了。
不僅不認還罵他,說他癩蛤蟆想吃天鵝肉,以後離她遠點,看他的眼睛再也不像從前那般溫柔。
還說她從來沒有喜歡過他,隻是騙他心甘情願替自己做事。
甚至連母親和大姐也罵了個遍,讓她們管好自己的兒子和弟弟,不要讓他去找她。
那段時間,他像瘋了一樣,根本不敢相信對他溫柔包容的姐姐變得如此厭惡他。
一瞬間整個人差點活不下去。
睡在床上整夜整夜的反思,他到底做錯了什麼,是窮嗎?
如果是,那麼一開始就不該選擇他的。
更不該和他一起蓋了那間婚房。
想到這些,他總感覺透不過氣來,一時間整個人又瘦了一大截。
母親看不下去,怕他忍不住又去找劉冬霞自找沒趣,找來鄰村的堂哥將他接走。
他害怕她那雙厭惡的眼神。
可現在母親和姐姐一說,他似乎又抱了一點希望。
吃過晚飯,就去了楊家,找到劉小紅,讓她幫忙約劉冬霞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