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一的方法就是解約。
“董事長,解除合同可是要付出一大筆的賠償金。”
助手提醒著。
雖然她也對食堂有些不滿,但從公司的利益出發,不解約才是最好的。
“你先把人叫來。”
“......好”
雖然心裡不讚同,但對沈思的話助手仍是無條件服從。
沒一會,法務的主管便帶著合同來到了辦公室。
“董事長,您是想要解除食堂的外包合同?我來之前就已經算好了,違約金至少要兩百萬,您真的確定嗎?”
兩百萬不是一個小數字,這遠遠超過了在員工餐上的預算。
法務主管經手的合同極多,對這筆支出實在是不認可,但同樣的,他也不喜歡食堂的飯菜。
自己的利益和公司的利益衝突,主管隻是陳述了事實,一時不知道該勸沈思忍耐還是直接解除合同了。
“不用我們支付違約金。”
沈思的聲音清亮,叫辦公室的其餘兩人意外的抬起頭。
被兩人直視,沈思淡淡解釋:
“如果是他們違約,那麼我們不但不用支付違約金,還是要收到賠償金的,對吧?”
“董事長,您這是什麼意思?”
“她們私自使用公司員工的員工卡進行牟利,我想合約上應該不會允許這種事發生。”
“有這種事!”
法務部主任眼睛一亮。
他對各種合約的條款早就爛熟於心,不用看也知道這種事是不被允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