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上班。林錚屁股還沒坐熱,
就收到了一封函。
寫得挺有禮貌的。
用的的詞語很有水平,稱呼也是很讓人舒服,都是尊稱,什麼尊貴的愛爾家領導,但是內容林錚看了,感覺不太有禮貌,甚至有點過分。
大體的意思貴請愛爾家公司配合和支持他們的工作,把城東的那一塊地轉讓出去,來完成城市的整體規劃及推動巴嘎的發展。
挺好的,巴嘎城市發展,人人有責,林錚也覺得這個要求不過分。
但是巴嘎這座城市的建設,真的與整體規劃這兩個字一點都不搭邊,感覺就是東一榔頭西一棒子,那裡有地就開發哪裡,反正隻要能有稅收就行了。
函中很貼心,還提出了兩個方案。
第一是以一個億的價格賣出去,也就是顧天峰和林錚商量的價格,其中如果沒有什麼貓膩,林錚拉屎都不帶廁紙都覺得這不是偶然。
怪不得別人的樓盤違建多了幾層也不怕。
怪不得人家小車位隨便劃也不怕。
怪不得別人可以拿下巴嘎所有的房地產生意。
有的人啊。
這公關的能力杠杠的。
看來他們其實也不是給自己征地,他們征地,是為了要賣給開發商。
這個開發商,自然就是顧天峰了。
第二個方案,說真的,林錚覺得挺搞笑的,就是以地置地,為什麼說搞笑,因為他們拿郊外的一塊荒蕪之地跟自己置換,麵積相等。
可新娘的這價值能是一樣的嗎?
如果這是bj,這兩個位置就相當於一個在3環,一個在5環甚至是6環了。
這能等麵積置換?
是當愛爾家公司是傻子吧。
不過看到函的最後的意思,說是已經得到了愛爾家胡嘎公司趙總的同意。
嗬嗬。
這是要強買強賣了嗎?
我為什麼要賤賣家產啊!
可能自己這樣做了,可以彌補公司財政的空缺,還可以增強公司的競爭力,這些都是自己非常靠譜且真實的政績。
可林錚不是很願意用這個方法。
其實很多資源的流失,就是那些領導太過目光短淺了,公司要發展,必然還需要更多的地方擴展,而且這裡的地皮還會進一步上漲的。
當然林錚不把地賣給顧天鋒,還有一個原因。
就是這個家夥林錚不是很喜歡。
一旦被他拿下愛爾家這塊地,他就幾乎可以主宰整個巴嘎房地產了,到時候這個逼就會哄抬房價。
上輩子,如果沒有記錯!顧天鋒確實是買到了這塊地。
然後就建成了一個最大的綜合性樓盤,好像叫做什麼新碧豪城,然後一夜之間,巴嘎市的房價整體直接飆升一千多塊,是的,他直接操控了巴嘎的房價。
這簡直就是普通階層的噩夢。
林錚不想這樣做,也不想給自己的員工戳脊梁嗎。
林錚想著等公司賺錢了,然後花點錢,把宿舍轉修好,然後出租或者賣給自己的員工,這不是皆大歡喜嘛。
所以林錚看完那封函,直接給對方回了一個大大的no,也不管什麼公文格式了,隻要能清楚表達自己意思就行了。
回復了以後。
沒多久,馬總就匆忙地走了進來。
看他站在麵前欲言又止的樣子。
應該是知道了林錚剛才的回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