偽造身份主要有兩個部分。
一個是身份文牒,也就是古代的“身份證”,上麵記錄了身份姓名、祖籍住址等等。
另一個就是在官府備案的檔案,隻有官府內部的人能查到,記載的信息會比文牒上更多更詳細,還會有備案的親屬信息等等。
一般官府的人需要查驗一個人的真實身份,往往會讓對方拿出身份文牒,然後與官府內部的檔案做對比,如果兩者信息相同,就證明身份是真的。
如果隻有文牒,官府內部卻查不到這個人,那就說明身份是假的。
這就是古代的“驗明正身”。
同時,古代的抄家滅族,也往往是根據官府內部的戶籍檔案來抄。
一個土生土長的古人,在三歲左右就會被父母報上名字,在官府檔案中記錄下來,如果意外死亡,同樣也要到官府消除戶籍。
而女子出嫁,就會記錄在男方戶籍的親屬中,成為某某氏。
如果家族中有人犯事,連累親族,官府就可以根據檔案記載找過去,所謂的連抄九族一個不落,就是這麼來的。
當然了,這種人丁登記並不是十分仔細,其中也有許多漏洞可以鑽。比如一個從未到官府登記過的人,就屬於“黑戶”,再比如有些人離開了祖籍地,碰巧死在外地,而他的親人又不知情,沒有給他消除戶籍,這個人的身份信息就一直有效。
所以在古代,竊取和盜用一個人的身份,冒名頂替的情況也有不少,甚至在曆史上,還有土匪截殺了路過的官員,再頂替對方去當官,直到幾十年後才被人發現的案例。
朝廷當然也會進行人丁普查,但往往是時隔多年才查一次,風險性很低。
這就是為什麼,蕭令月和戰北寒帶著兩百多名龍鱗衛,從北秦偽造身份潛入南燕,卻一路上都沒有被人懷疑的原因。
因為隻要有文牒在手,不遇到特彆嚴重的情況,南燕官府根本不會去費心費力地調集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