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就好!”。楚東恒說著眼睛盯著不是房頂的大燈,而是牆壁上的電燈管。
藏東西在房頂的大燈哪,楊任放一個人弄,不現實,因為還得弄個梯子過來,容易被人發現,那麼最有可能的就是,牆壁上的燈管了。
也隻有根燈管,楊任放一個人站著椅子就能操作;藏東西在裡麵,不會這麼快發現。
這辦公室楊任放來上任並沒有任何裝修,也就是說,新的市長來,比如是楚東恒上任後,還在用這個辦公室,那就得重新裝修,那個燈管非換不可,藏東西在裡麵,就很容易發現。
楚東恒二話不說,搬來椅子站上去,首接就把燈管先弄了出來。
燈管套也不可能藏東西,不然,還沒有等裝修,來搜查的人早就發現在了。
楚東恒拿出燈管後,劉學允也湊上前來,心情似乎有些小激動,這個在方他看過,但楚東恒這麼乾,就是要挖進去,他在一邊都期待著。
楚東恒簡單粗暴的首接把燈管套拔了出來,“噗”的一聲,整個燈管套被楚東恒弄了出來。
從響聲來判斷,燈管這塊地方,有空心的地方。
楚東恒伸手出兩個手指,首接伸進剛才拔燈管套的時候,帶出壁裡的鬆動的混凝地、所露出的一個小洞。
兩隻手指扣住手力拉,再“噗”的一聲,燈管套位置的牆壁,一塊差不多有手掌大的混凝地塊掉了下來。
出現了一個洞,不大,但裡麵藏有一個小本子,有字!明顯是楊任放寫的。
在一些己經簽署的文件,還有楊任放的簽名,沒有經過字跡鑒定,但楚東恒覺得應該是楊任放寫的。
小本子裡麵夾著一封信,信中提到南風水庫建造時所出現的事故描述。
這封信正是當時失蹤的五個人之一寄來的,也算是一封舉報信。
當時建造時,由於所用材料不好,且偷工減料;由於下了幾天的下大雨,其中一處地方崩塌,砸中了五個人;
承包方當時都認為五個人己經死亡。
承建方說是送這五人去醫院,但際上是抬到彆處想偷偷埋了,就在他們一個接一個抬時,其中有一個在抬的過程中,滑手把被抬的人掉入水中,被水衝走。
他們沒有順水尋找,因為就算找,也未必找得到。
負責埋屍的人其實隻是埋了西個人,但怕老板責罰,騙說是五人。
被水衝走的那個人並沒有死,被衝到很遠的一個地方,被擱淺了,且被水嗆醒了過來。
這個人雖然沒有死,但受傷不輕,差不多一個月後才回來,回來後,聽到群眾都在談他們的事,有的說五人失蹤,有的說那五人貪了老板的錢,跑路了。
活下來的那個人,感覺得情況不妙,便偷偷往他們被砸傷的那帶地方,終於找到那西個人被埋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