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章 不可動搖的陋規(1 / 2)

清夢醒 哈什納達爾 855 字 3小時前






“嗬嗬,先生有此一問,一定是覺得,本王貴為皇叔,還解決不了幾個地方小官的不為嗎?如果真是那樣,本王這個皇叔也太廢物了。別說幾個地方小官,就算是朝中大員,本王真的要動,也未嚐不可。本王所說的特情,不是指一兩個地方官員的個別行為,也不在於朝廷,而是中土千百年形成的‘陋規’。”

“陋規?那是什麽?”

“就是規矩,但又不是法律,也不是道德。甚至可以說是與法律和道德相違背的,卻又被所有人所遵守的規則。”奕譓有點神秘的回答。

看著李伯約一時半會兒理解不了,奕譓就又細細的解釋起來:“打個比方吧。當年日月王朝開國的時候,日月太祖赤璋原本是窮苦人家出身,小的時候家裏餓死過人,父母死了都沒地方埋葬,所以他當了皇帝之後,給官員們定的工資也不高。當時的官員俸祿是用米來算的。他把官員分為九品十八檔,每檔都有一個標準,正一品,月俸八十七石;從一品,月俸七十二石;正二品,月俸六十一石;從二品,月俸四十八石;正三品,月俸三十五石;從三品,月俸二十六石;正四品,月俸二十四石;從四品,月俸二十石;正五品十六石,從五品十四石,正六品十石,從六品八石,正七品至從九品遞減五鬥,至五石而止。……日月朝一石約為120斤,本朝一石為100斤,本朝現今米價二兩一石,日月朝洪武年間一兩銀子兩石,李先生不妨折算一下,。”

在當時,一吉利鎊可兌換黛青白銀六兩,吉利國公職人員平均工資則為英鎊\/年,也就是月薪一萬一千二百二十八兩黛青白銀,是日月王朝宰相的一百倍!

“那個時代的官員收入這麽低嗎?他們生活真是很節儉啊。”李伯約讚歎道,心裏更想:“想不到黛青前朝的官員都能這麽節儉,自己身為西洲宣士,如果奢侈浪費 ”

“節儉?嗬嗬,先生是誠實修道之人,若身處日月朝或者真的會節儉自律,可是先生能想像普天之下的官員都品格高尚到可以一生節儉奉公嗎?我不知道貴吉利國如何,反正我眼中的天下,可是沒有那麽多的高潔之士嗎?即或有,又如何確保是有能有為精明強者者呢?既然也有,又如何保證是忠於君上呢?高潔之士一心為公,清心寡欲,本就不易為君所用。何況既要高潔,又要精明,還要忠君。天下能滿足這麽多條件的人,又有多少?”

“那,難道這條法律後來作廢了?”

“沒有,這條法律是日月王朝太祖發布的第三套工資製度,自發布之後就定為永製,一直執行到日月王朝的滅亡。”

“這又怎麽可能?這明顯自相矛盾啊?”

“哈哈,好一個自相矛盾。所以我要和李先生說的就是,在中土有個最大的規矩就是:法律是法律,陋規是陋規。日月王朝之下,上自一品大員,下至十八品小吏,無一不利用自身權力按照陋規獲取好處,所得之利甚至是俸祿的百倍以上。誰還要去更改法條呢?又有誰又會破壞陋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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