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漫歌眼含淚水,她極力不讓眼淚掉出來,“這樣的秦家,不待也罷。”
說完,秦漫歌看向蕭君臨,準備和他一起離開。
終於看到這一幕的管家,冷笑地看著蕭君臨,心裡特彆的解氣。
而此時的蕭君臨,淡然開口,“秦逸才,你給我睜大眼睛,好好看看漫歌帶回來的合同。”
眾人聞言不明就裡。
秦天成跑到老媽身後,硬氣說道:“蕭君臨,事到如今,你還搞什麼幺蛾子,趕緊滾出去!”
蕭君臨提醒秦老爺子,“仔細看看第二十二條。”
秦逸才帶上老花鏡,翻找合同,找到了第二十二條協議,上麵明確寫明,韓氏集團與秦家的生意合作,負責人隻能是秦漫歌,如果秦家主動換人,就要賠償三億元。
看到此處,秦逸才腦袋瓜子嗡嗡的。
韓氏集團為什麼要訂這樣的條款?
他真是想不明白。
但客觀事實就是如此,秦家如果不遵守,那就要賠償巨額的錢財,三億元啊,秦家的根基搭進去都不夠。
秦東海一家都注意到了老爺子臉上的表情變化。
“爸,合同上到底寫了什麼?”
秦逸才一時不知該如何處理這件事,畢竟他剛剛把秦漫歌逐出了秦家。
蕭君臨玩味地淺淺一笑,“既然秦家想損失三億元,那我們也沒辦法。”
說完,他準備帶著秦漫歌離開。
賠償三個億?
蕭君臨到底在說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