麗華小區302室,陳玉蘭孤獨地一個人坐著看電視。
她聽不到電視上的人在說什麽,因為她是聾啞人,但看個影兒也是好的。電視上很熱鬨,她喜歡。
忽然,她視線餘光看到房門被推動,不由得微微發抖。
她知道,他們又來了。
她想推桌子去堵門,可行動遲緩,氣力不濟。等她將桌子推動半米左右,房門已經被撞開了。..
四個孩子嘻笑著走進來。
是的,孩子。他們第一次來的時候,臉上也帶著活潑生動的笑容,看得人心裏也跟著開心起來。
她還以為,他們是來探望她的。她是孤寡老人,又身帶殘疾,附近的學校、單位常組織送溫暖活動。
但她錯了。他們將她家翻得一團亂,搶她的錢,還打她。
明明還是孩子啊!為什麽就能這麽壞?她都不認識他們,根本沒有得罪過他們。
她想過報警,可她的養老錢都存在銀行,家裏隻留兩百應急,憑這個數額,警察不會立案吧?
而且,他們始終還是孩子。如果留下案底,就是人生的汙點,她不忍心。他們還小,以後就會明白事理了吧。
誰小時候不犯點錯誤呢?
然而,也許是因為她沒往外告,這四個孩子一次又一次來她家,她換了門鎖也會被砸開。
這個老小區名字好聽,其實又舊又破,左鄰右舍都搬走了,三樓就她一家,無人能製止他們的暴行。
他們笑著鬨著,一拳一拳砸在她的身上。
她無措地抱著頭蹲在地上。她聽不到他們在說什麽,可感覺得到他們很快樂。
一個人,怎麽能把自己的快樂建立在別人的痛苦之上?
這是品行壞了啊!長大怎麽得了?
她發誓,明天一定去報警。
得有人來管管他們!父母不管,就讓警察管!
這四個孩子名叫卓越、萬勳傑、劉睿、陳賢超,今年剛上初二。他們第一次來陳玉蘭家屬於臨時起意,並沒有預謀。
那天他們本來玩吃雞,不知怎的運氣不好,總是落地成盒。一氣之下不玩了,又感到很無聊。
卓越就說:“找個人弄一下,敢不敢?”
大家感到很刺激,都說敢。
但他們躲在巷子裏老半天,過路的女孩子都三五成群或有男朋友跟著,沒一個落單的。
垂頭喪氣回家時,經過麗華小區,陳賢超說三樓有個沒人管的殘疾人,咱們去揍她一頓出出氣。
就都去了。
揍人的感覺,果然很爽。尤其那老人又聾又啞,被揍也不會哭出聲,更不會報警。
當然,報了他們也不怕,他們還是未.成年,有法律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