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1 山窩窩裏飛出金鳳凰(9)(1 / 2)







晨曦長到兩歲,身上沒有一件衣服是奶奶湯玉佳買的。

爺爺周強送個小玩具,還要瞞著湯玉佳。

周宇凡倒是挺喜歡女兒,但這種喜歡,僅限於拍照發盆友圈,想讓他帶一天女兒都不可能。

通常來說,父母離婚,兩歲的孩子會判給母親。

但也要看實際情況。

謝丹鳳不是海城本地人,工作不是鐵飯碗,有失業的危險,又沒有房子。

而周宇凡有住房也有固定的工作,父母也退休了,具備照顧孩子的條件,也能給孩子提供較好的成長環境。

如果他們爭,未必爭不贏。

可他們不但不爭,還擔心謝丹鳳不要女兒,口口聲聲罵晨曦是賠錢貨,養了也是別家的人。

湯玉佳甚至說晨曦不是兒子的種,是謝丹鳳偷情生的,要求作親子鑒定。

周宇凡不願意頭上無中生綠,怕丟人,反駁了她的說法。

當時法庭所有工作人員,全都盯著這對母子看。

重男輕女的他們見多了,與家境無關,與所受教育也無關。..

區別無非是隱蔽一些,或者直接一些。

但在法庭上還光明正大重男輕女的,他們真沒見過。

女法官的臉都黑了,警告他們不許咆哮法庭。

就這樣,晨曦歸了謝丹鳳。

按照周宇凡的收入、晨曦的實際需要,以及當地生活水平,定了周宇凡兩千的撫養費。

母子倆堅決不接受。

謝丹鳳說,可以不要撫養費,隻要周宇凡簽下放棄撫養權、探視權的協議。

她也是怕了這對母子了。

都說離婚見人品,她深有體會,恨不得晨曦離他們遠遠的,再也不要相見!

她一個人也不是養不起孩子。

周宇凡立刻簽了,一秒都沒猶豫。

其實以他虛偽的性格,應該掙紮一番,再做出迫不得已的模樣。

但此時太憤怒,失去了理智,懶得偽裝。

謝丹鳳以為,她做出這麽大的讓步,所分的財產也是自己掙的,沒占周宇凡半分便宜,他不該過於怨憤。

可周宇凡一聽他要給謝丹鳳四十萬,險些被氣瘋。

他想不起這四十萬本就是謝丹鳳的錢,心裏隻有一個念頭,這婚結得太虧,他上了謝丹鳳的大當!

如果不娶謝丹鳳,他現在肯定有兒子、有前程、有錢!

娶了謝丹鳳,他沒兒子沒前程不說,還要倒貼四十萬!

人生最重要的幾年,頭婚的優勢,都被謝丹鳳浪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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