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來不及多想,憑借記憶來到丁某的高級公寓樓下。
筆架山道67號,沒錯,是這裡!!
一天後,我看見一輛黑色轎車緩緩駛來,並最終停在了這裡。
一位身材偏瘦的男士下車並徑首走向了三單元。
這不就是李某龍?
以前一首以為他是高挑,健碩的。
但按照現在的審美來看,他確實算不上現在某種意義上的肌肉男。
相反他顯得有些單薄,而且個頭也不是很高。
我來不及多想,躡手躡腳的跟蹤。
嗯,聊天,探討劇本,喝酒,跳舞,然後不斷的揉頭,靠倒在沙發上。
緊接著開始喝水,吃藥,喝水,喝水...
我開始有些疑惑,覺得這和報道上的沒有很大出入,難道李某龍真的是病死的?
但又總覺得哪裡不對。
唔,是跳舞!
這段完全沒有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