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九十二章 這個線索有點奇怪!(2 / 2)







李桂花對沈青雲說道:"你一看就是個領導,你就說,這個線索能不能幫你們破案,能不能讓我跟我老公減刑吧。"</p>

"能。"</p>

沈青雲平靜的點點頭,隨後看向周森:"聯係治安大隊那邊,該罰款罰款,該處罰處罰。另外,聯係那個傷者,看看是怎麼回事"</p>

"咳咳,人家就想要錢,他們之前不給錢,人家才告的。"</p>

周森無奈的說道。</p>

"那好,走民事調解,讓他們賠錢就是了。"</p>

沈青雲點點頭,看向李桂花道:"你先處理自己的事情,回頭告訴我,到底是怎麼回事"</p>

如今沒有《民法典》,都是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條例》進行處置的。</p>

按照條例規定,凡從事賣淫、嫖娼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在公共場所拉客招嫖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p>

李桂花兩口子打架,給勸架的鄰居造成了傷害,人家要求賠償,他們之前不願意給錢,這才鬨到了公安局,牽扯出這麼一堆事情來。</p>

現在她願意賠錢了,沈青雲讓民事調解,自然也不算違規。</p>

吩咐周森做事,沈青雲便回了自己的辦公室。</p>

李桂芳剛剛說的那些話,他將信將疑。</p>

倒不是覺得不可能發生這種事,而是因為沈青雲對所有犯罪分子,都保持著最大限度的警惕和懷疑,這種人是絕對不可信的。</p>

更重要的是,沈青雲聽著李桂花剛剛的講述,總覺得這個線索有點奇怪,就好像在什麼地方見過似的。</p>

坐在自己的辦公室裡,他的手指輕輕敲打著座椅的扶手,腦子裡在不斷的思考著。</p>

終於!</p>

沈青雲忽然眼前一亮,他意識到了哪裡不對勁。</p>

"陳大海"</p>

這一刻,沈青雲忽然想到了之前被抓起來的陳大海,那家夥做的事情,不就跟李桂花說的一模一樣麼</p>

沈青雲記得很清楚,陳大海的哥哥陳大勇之前被抓捕的時候,富民縣公安局把消息傳遞到龍湖縣公安局之後,他居然詭異的從家裡離開,並且從此徹底失蹤了。</p>

而按照陳大海後來的交待,他之所以想要自立門戶,就是因為懷疑哥哥陳大勇在逃亡的途中,被滅口了。</p>

現在想起這個事情,沈青雲忽然意識到,龍湖縣之前也跟郭曉鵬家裡有些牽連,可自己到任這麼長時間,卻什麼都沒有發現,這就有點不對勁了。</p>

這時候。</p>

他辦公室的門被敲響,林國欽走了進來。</p>

"沈局,縣財政那邊給咱們撥了一部分款子過來。"</p>

林國欽對沈青雲說道:"不過好像缺了大概兩千萬,財政局那邊說先欠著。"</p>

"嗬嗬。"</p>

沈青雲聞言冷笑起來:"怎麼著,咱們的錢被挪用了"</p>

"您也知道,這都是常有的事兒。"</p>

林國欽無奈的點點頭:"縣裡財政緊張,能擠出來這麼多已經不錯了,這就是您麵子大,之前丁局那個時候,基本上年年都得少一半以上。"</p>

"行,我知道了。"</p>

沈青雲點點頭:"回頭我跑一跑市局,看看能不能搞點錢回來。"</p>

不當家不知柴米貴,成為公安局長之後他才知道,原來這一把手最煩惱的事情,就是缺錢!</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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