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三百八十六章 內聖外王(1 / 2)

天唐錦繡 公子許 2212 字 3個月前




<b></b></div> “大道之行也,天下為公,選賢與能,講信修睦。故人不獨親其親,不獨子其子;使老有所終,壯有所用,幼有所長,鰥、寡、孤、獨、廢、疾者皆有所養……是謂大同。”

這是每一個人都向往的理想社會,所以,它也隻能是理想。

法家則提出法、術、勢的學說,其實就是一種強調的國家治理能力和效率的政治理論。“法”和“術”是維護“勢”的重要手段,嚴刑峻法是君主治理能力體現,是君主治理國家的有效性保證。

“勢”是指君主的權力、權勢、威勢,法家尤其突出“勢”的功用,強調“勢”是君主治理能力體現,也是國家治理具有效率的保證。

法家的治理理論以自然人性為基礎,認為人性是趨利避害的,其行為皆出於利益而已,而人際關係也是一種利益交換,厚賞重罰立足於人的逐利本性,從而達成天下治理的最終目標。

可以說,在道德修養、追求無上大同的道路上,儒家得天得厚、無可撼動,故而得到曆代帝王的追捧。而在國家治理上,法家卻又有著無可比擬的優勢。

“王道”與“霸道”是儒、法兩家的不同治理模式,儒家的理想政治以仁義道德作為統治原則和目的,是“王道”;法家的政治理想則強調以效能作為政治原則和政治目的,是“霸道”。

然而曆史證明,僅僅以“王道”或僅僅用“霸道”,皆不能夠實現長治久安的目的。“王道”重德,關心民意;“霸道”重功,關心權位。但兩者都有益於國家治理,故而自漢朝以降,形成儒、法互補、王霸雜之的多元一體的治理體係,“王道”和“霸道”須並用,奠定了中國古代國家治理的基本模式。

儒家為“義”,法家為“利”,故義利雙行,缺一不可。

這便是本質上的“內聖外王”!

在某一程度上,儒家並沒有看上去那麼保守,而且極為開放、兼容並蓄。它意識到自身的缺陷,立即便予以吸納補充,所謂的法家現在隻是一個稱謂而已,早已被儒家兼並吸納,合二為一。

那麼,儒家是否會意識到自身對於專業知識方麵的缺陷,從而吸納自然科學呢?

誰也不知道,而且誰也決定不了。

無論是孔穎達也好顏師古也罷,這些當世大儒都不可能代表儒家下達行或者不行的決定,這需要時間去檢驗,若是有利於儒家,誰反對也不行,它會潛移默化的將之吸收兼並;若是利益衝突,那麼誰說行也沒用,它會天然的排斥……

所以聿明氏給不了李二陛下答案。

當然,其實李二陛下也不是太在乎占據社會主導究竟是儒家還是法家、甚至什麼陰陽家縱橫家兵家醫家,他隻看這些學派的主張是否符合帝王的利益,有利於他的統治。

儒家是帝王治理天下的根基,所以一直以來儒家都占據主導。

若是有哪一個學派能夠代替儒家幫助皇帝治理天下、維護統治,皇帝絕對不會介意這個學派的名字叫做什麼。

李二陛下覺得道術能夠幫助自己長生不老,所以他扶持道家、信奉道家。等到他兒子登基之後發現什麼煉丹之術飛升之術全都是騙人的,便一腳將道家踢得遠遠的,便是這個道理。

若果道家當真能夠讓皇帝們如同西方信仰上帝那般信仰總有一天會成仙成聖,你再看看哪裡還有儒家什麼事兒?

需求,決定地位。

就比如現在,李二陛下覺得學院的成立能夠培養大批擁有專業知識的人才充斥到天下各處,能夠幫助他完成貞觀盛世的千秋偉業,能夠完成大唐雄踞四海千秋萬代的宏偉霸業,所以他便讚成房俊搞這個學院。

反之,他必然第一個就將房俊的這個念頭掐滅,甚至不吝於將房俊犧牲掉!

與帝國大業相比,個人感情算個屁啊!彆說是房俊,就算是自己的兒子,也照殺不誤!

所以既然房俊能夠想得到通過聿明氏來向天下儒家表示出將自然科學依附於儒家的態度,那麼李二陛下順其自然,靜觀其變便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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