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七十八章 理念相左(1 / 2)

天唐錦繡 公子許 2207 字 3個月前




<b></b></div> 孫伏伽一臉糾結,很是為難。

李二陛下卻沒心沒肺的開懷大笑,良久,才喘著氣道:“你呀,你哪裡都好,就是這腦袋太過正直,不懂變通。這世上的道理並非是直來直去的,有些時候迂回曲折一些,固然過程困難,但效果卻會出奇的好。”

孫伏伽愈發糊塗,這到底說的是什麼意思?

將迷迷糊糊的孫伏伽招呼就坐,李二陛下才語重心長道:“司法之目的,便是為了保障國家有序發展、百姓有矩可依,然而當司法上升至國家之層麵,當司法之施行與帝國之發展相悖,一切皆當為國家利益讓路。”

孫伏伽麵色漸漸凝重,沉吟少頃,緩緩說道:“‘法’之古文,左‘水’右‘廌’,‘廌’下為‘去’。水者,公平如水、一視同仁也;‘廌’者,明辨善惡是非之神獸也;‘去’者,廌所以觸不直者,去之!蒼頡造字,蘊其形、喻其意,‘法’之一字,公平如水、懲惡抑邪,陛下以為然否?”

這回輪到李二陛下無語了。

老子給你講講迂回取舍的道理,你反倒給老子上起課來了?

引經據典的,欺負老子書讀的少還是怎的?

不過他也並未發怒,這孫伏伽就是這麼執拗的一個人,否則何以稱得上“純臣”?

但凡“純臣”,都有點一根筋……

能夠始終堅持自己的理念,在浩蕩官場之中獨善其身、絕不同流合汙,沒有點“一根筋”的勁頭兒怎麼行呢?

故而,李二陛下耐心道:“朕明白愛情的意思,也很是讚同愛卿的理念。律法無情,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

孫伏伽趕緊打斷李二陛下的話語:“陛下明鑒,微臣並非此意。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即便是三皇五帝之治世,亦未能實現,何況是現在?事實上,就連‘繩不繞曲,法不阿貴’都很難做到。微臣性情執拗,卻也絕非愚頑不靈,山有高低,人有貴賤,焉能一概而視之?禮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千古已然!然則,吾等固然做不到一視同仁,卻亦應當努力做到公開公正,今日有人犯法,如何懲處,那麼明日便應當依例行事,而非是權衡利弊、朝令夕改。昔日侯君集謀逆,陛下念其功勳赫赫,依舊虢奪官爵封賞,今日有人欲行其舊路,行大逆之舉,陛下卻又為何區分視之?若如此,侯君集於九泉之下,會否怨恨陛下?侯君集之昔日好友,會否對陛下心存怨懟?微臣妄言,還請陛下三思。”

李二陛下沉默不語。

孫伏伽的意思很明白,咱不敢奢求什麼“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貞觀律》寫的明明白白,老百姓殺人者抵命,貴族殺人者罰金贖罪,人與人的命是不同的,貴賤早已界定,豈能混為一談?

然而縱然做不到天下人一視同仁,卻起碼要做到一碗水端平,今日百姓殺人者抵命,明日再有百姓殺人者,依舊抵命;今日貴族殺人者罰金五百,明日再有貴族殺人者,就不能罰金三百。

侯君集功勳赫赫,滿朝文武少有人能夠與之匹敵,結果一朝謀逆,身敗名裂不說,官爵封號一律虢奪,家眷雖然免遭一死,卻也充軍發配,流落嶺南。

難不成如今那些個心懷叵測之輩,還能比侯君集的功勳更大?

否則,憑什麼侯君集死了,這些人卻能得到寬容?

百姓殺人者抵命,貴族殺人者罰金,這是所有人都認可的事情,百姓並不會因此而不滿,因為他們知道自己身份低賤,可若同時百姓,我殺人抵命,你卻罰金贖罪,我心中豈能甘願?

見到李二陛下沉吟不語,孫伏伽又道:“是否上升至國家之層麵,司法便已不再需要,生死對錯,儘皆有皇帝一言而決即可?”

李二陛下搖頭道:“那怎能行?朕就算再是自負,再是自認自己聖明無與倫比,亦不能取締律法,一言而決。”

孫伏伽追問:“亦即是說,律法依舊是天下之準繩?”

李二陛下道:“那是自然,隻不過有些時候不能拘泥於律法之束縛,從而坐視帝國利益受到損害。眼下東征乃是重中之重,舉國之力已然籌備兩年,數十萬兵馬陳兵遼東枕戈待旦,若是這時候深究下去,搞不好牽連甚廣,便會動搖了帝國根基,東征又得擱淺,權衡輕重,朕才不得不暫且容忍……”

孫伏伽兩手一攤,道:“陛下一邊說著律法乃是天下之準繩,一日不可或缺,一邊又說著權衡利弊,律法亦可拋在一邊……陛下您自己不覺得矛盾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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