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經,顧京深的堂妹得知他每個月給我的費用,嘲笑道:“原來我哥就用這點錢羞辱你啊,看來他確實不喜歡你,難怪結婚隻給了一千萬就把你打發了。”
對他們來說,每個月三十萬是羞辱,給一千萬聘禮叫打發。
或許,我真的不適合有錢人的世界吧。
他們這個圈子的大小姐富太太們,買個包包,去趟美容院,隨隨便便就是幾十萬花出去。
結婚的聘禮嫁妝,動輒就是商業大樓、鋪子、房產和股份,相比之下,一千萬確實有些不夠看。
我這樣的消費行為和習慣,在他們看來就是小家子氣,上不得台麵。
對此,我倒是沒放在心上。
本來,我留在那裡隻是為了孩子,並不是想要融入他們的圈子。
我手裡的這些錢,對他們來說可能不算什麼。
但以我的物質欲和消費習慣來看,可能一輩子都花不完。
現在,我有底氣去實現自己的願望,開一家書店了。
離開大理之前,我給顧京深打了個電話。
鈴聲響到最後一聲,快要自動掛斷的前一秒,他才接起。
“知道錯了?”
我還未開口,他接著自顧說下去。
“這次,你鬨得有些過了,作為懲罰,三個月不能見小天。”
“顧京深。”我打斷他,“之前我們結婚,並沒有領證。”
他似乎輕笑了一下,心情不錯的樣子。
“就這麼想跟我領證?也不是不行,不過最近是不可能了,你犯了錯,我暫時不考慮這件事。”
“上次的事,詩雲現在還不開心,你回來跟她道個歉,或許我就……”
我腦海裡想著,詩雲是誰?
哦,就是那個讓我給她煮咖啡的女孩,顧京深的小情人。
“我說的話你有沒有聽到?”看我這邊沒有應聲,他的音量拔高了些。
我淡淡開口:“既然沒領證,那我們分開,也就不需要走離婚程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