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9章 厚顏無恥(2 / 2)





伴著沈瑤的話落。

審判席上。

審判團成員相互對視點了點頭。

最終要審判長決定把那些材料進行了投影呈現。

上麵。

確確實實是被皇庭律所那邊進行了詳細舉證。

乍一看的話,要說‘涅槃’對‘輪回’沒構成抄襲,也絕對是說不過去

不過這不重要,畢竟‘涅槃’是不是抄襲‘輪回’,恐怕所有知道兩款遊戲的人都是心裡有數的,就看願不願意去麵對罷了!

所以鵝廠法務部那邊自始至終都不在乎所謂的舉證這一點。

讓他們意外的是,沈瑤竟然放棄了口頭闡述舉證的方式,選擇了通過審判席那邊用材料舉證來說話。

這一來,無疑是斬斷了他們想利用對方在辯詞上形成的失誤矛盾從而擴大自身勝算概率的念頭。

“這些舉證夠了嗎?足以證實‘涅槃’存在極其惡劣的照搬抄襲了嗎?”沈瑤道。

“不可否認,從這些舉證上來看,‘涅槃’跟‘輪回’的確存在相似之處,而‘輪回’的誕生也的確是在‘涅槃’之前,可是根據國內關於知識產權的律法明文條款,你能夠說出根據你們所舉證的這些,‘涅槃’是觸動了知識產權法的哪一條條款嗎?”鵝廠法務部代表道。

“堂堂鵝廠法務部的製勝法寶就是鑽某些方麵律法還不足夠完善的空子?”沈瑤搖頭譏笑。

“你以一個律師身份說出這種話來難道不覺得有失專業性嗎?我現在是問你,存在著一定程度借鑒了‘輪回’的‘涅槃’到底是觸碰到了那條涉及到抄襲的明文條款?”對方主攻這一個點。

話罷再是看向審判席。

繼續作道,“審判長,各位審判團成員,我還是那句話,遊戲世界本身就是一個大熔爐,根據對方所舉證的這一些,我認為壓根就無法說明‘涅槃’是抄襲的‘輪回’,隻能說明‘涅槃’是高度借鑒了‘輪回’的一些方麵,而根據現有的知識產權法,在界定遊戲是否抄襲的明文條款上,也沒有相關內容能夠說明‘涅槃’是抄襲品,同樣一個道理,鵝廠對外界同樣也是持著開放性的被借鑒態度,就目前鵝廠遊戲的多款遊戲,隻要外界能夠依著相關條款來借鑒的話,鵝廠絕對保持自身的開放態度,從而讓遊戲這一個產業在國內良好的大環境中共同開展欣欣向榮!”

這番話,毫無疑問已經是厚顏無恥到了極點!

鵝廠開放被借鑒的態度?

要是開放這種態度的話,過去那些年裡怎麼就動不動就告這個告那個?

還有,現如今的鵝廠遊戲已經成了業內巨無霸,無形中早就展開了壟斷統治之姿。

所以,就目前而言,彆說是鵝廠開放被借鑒態度,就算鵝廠開放接受被山寨被抄襲被照搬的態度,也不會有人會去抄他的。

因為無論再怎麼照搬抄襲,肯定都是鬥不過鵝廠的,甚至是壓根沒法鬥的。

然而對於對方的主張。

沈瑤再是輕蔑地笑了笑。

繼而正色道,“審判長,各位審判團成員,誠然——根據現有的知識產權法,的確沒有相關條款能夠敲定‘涅槃’的抄襲,但是現有的知識產權法在遊戲領域是暫未完善的,但是法理法理,在於法的同時也得再於理,就‘涅槃’跟‘輪回’這二者,外界幾乎是一致認定‘涅槃’屬於全盤照抄的‘輪回’,難道就因為知識產權法在遊戲領域中的暫未能完善,就可以肆意妄為了嗎?如果這樣的話,日後又還有原創型的研發者嗎?那樣一來就將成為徹頭徹尾的弱肉強食,伴隨著的將會是更加肆無忌憚的侵占,公平與正義還又會存在嗎?”

“審判長,各位審判團成員,我反駁對方律師的說法!法院,講的就是一個法字,而法理法理,那也是法是在前,對方律師這是顛倒了二者!在沒有任何知識產權法的明文條款能說明‘涅槃’是抄襲的情況下,如果‘涅槃’因此被仲裁,那對於鵝廠遊戲來說又是何等的不公平?對於鵝廠來說又得是何等的不公平?要知道,鵝廠可是全國首屈一指的納稅大戶,更是為全社會做出了巨大貢獻的企業,一旦不公落下,這寒的將會是所有鵝廠人員的心,屆時對於鵝廠來說,理又何在???”

鵝廠法務部代表高聲聲張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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