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2 / 2)







“那林律師看起來為什麼這麼有信心,還說這個案子沒有律師能辦得比他更好。”

“這還不知道,吹牛唄!”

“聽說這個案子還挺難的,不是說家屬都報過案了嗎,但因為是自殺,警方沒辦法立案。”

“網上很多律師都說隻能當民事糾紛來打,很難構成刑事案件,而且就算隻當民事糾紛,實際操作起來也會很麻煩。”

“很難構成那不就是說還是有機會構成嗎?”

“不管怎麼說,對於這種毫無底線的撈女,必須給他送進去,要不然眾怒難平!”

“所以才說要找經驗豐富的資深律師,那樣或許還有機會,對林律師這樣的新手律師來說根本毫無可能。”

“…………”

網友的議論讓「今晚吃雞」小姐姐也有些擔憂起來。

因為她也曾在網上谘詢過不止一位律師,他們無一例外地表示,這個案子隻能當做民事糾紛去打。

而死者家屬的願望,是讓對方為自己兒子的死負法律責任。

雖然她願意相信林昊並不是在吹牛,但她還是忍不住想探探林昊的底。

“林律師,不知道你目前對這個案件是什麼看法?”

「今晚吃雞」小姐姐問完了以後,所有的網友也都期待著林昊的回應。

大家都想知道林昊的想法究竟是怎麼樣的。

是打算做民事糾紛處理,還是做刑事案件處理?

他對於勝訴到底又有著幾分的把握?

他之前那樣信誓旦旦的底氣又是什麼?

林昊自然知道「今晚吃雞」的意思,也明白網友們的疑慮是什麼。

為了消除他們的一部分疑慮,他必須展現出一些專業能力來。

“我知道,網上的律師都說,這個案子隻能做民事訴訟,我來告訴你們為什麼。”

“戀愛關係,以及戀愛中的經濟關係,屬於民法的調整範圍”

“如果涉及糾紛,隻能適用民事訴訟法,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在戀愛經濟糾紛當中,有些財物是能以不當得利為由主張對方退還的。”

“不過在司法實踐中,除了有明確說明意圖的經濟往來,和明顯以締結婚姻為目的的大額贈予以外,其他經濟往來都很難追償。”

“即便是理論上可以追償的資金財物,很多時候也會因為證據的收集和保管等問題而難以認定。”

“在這個案件當中,如果作為民事糾紛來處理,就現有的證據來看,所能追償到的資金,至多不會超過二十萬。”

林昊此話一出,直播間眾人儘皆嘩然。

“啊?才二十萬?他們光轉賬記錄就已經超過四十萬了吧!”

“隻能追回二十萬還搞個毛啊,給老頭養老都不夠!”

“不過有一說一,林律師的分析還是挺專業的,跟網上那些律師說的倒是差不太多。”

“但是隻追回二十萬也太少了吧,這不是欺負老實人嗎!”

“能追回二十萬已經算好的了,很多律師都說最多追回十幾萬。”

“人善被人欺!難道法律也都幫著壞人嗎?”

“這世道!還有公平嗎?還有正義嗎?我們這些踏踏實實過日子的小老百姓,難道就隻能任人欺負嗎?”

“…………”

從對受害者的同情,到對法律公正性的質疑,再到對自身利益的擔憂。

林昊的這通分析,讓直播間的網友們開始感歎。

林昊對此並不感到意外。

公眾對於法律的認知,自然是不如像他這樣的專業人士深刻的。

“大家不要急,法律是公正的,不管是對於好人來說,還是對於壞人來說,法律都是一視同仁的。”

“法律本身隻是一門工具,他並不會偏向於任何一個人,關鍵在於我們如何去使用它。”

“比方說,在這個案件中,法律就存在著另外一種用法,這種用法就叫做刑事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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