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眠在第二次來到林南的病房時,正好撞見幾個人來送支票,為首的是一個律師。

很早很早之前,盛眠見過對方,當時也是這個男人過來給自己送離婚相關的協議。

這應該是傅燕城的人,但是傅燕城的人怎麼會出現在林南的包廂。

律師走到林南的身邊,先講了一下這件事的利害關係,總結一句話就是不要報警,可以經濟補償。

“林先生,這是三十萬,希望你對這件事守口如瓶。”

林南目前精神不好,看到陌生人,幾乎是下意識的就往被子裡裝。

他甚至對於支票的概念都沒有,隻是想把自己藏起來,害怕自己的另一隻腳也被人砍掉。

盛眠站在一旁,也就明白了。

這件事確實是傅家人做的,但現在傅家願意花錢來解決。

她冷笑了一下,“支票是誰寫的?”

律師似乎這才看到她在旁邊站著,也就老實交代。

“是傅總。”

盛眠居然一點兒都不覺得稀奇,畢竟傅燕城這種人,確實做得出來這種事情。

她將支票拿過來看了一眼,撕碎,直接扔到了律師的臉上。

“我表哥的腿是誰砍的?”

律師沒說話,這件事是因為有監控,他們才決定前來解決,要是砍腿現場沒有監控的話,他們壓根不會過來。

那就是林南吃下啞巴虧,反正他沒有證據。

“盛小姐,是傅璿小姐,她最近的情緒很不穩定。”

一提到是傅璿,盛眠瞬間陷入了沉默。

當時在酉縣大廈的事情,傅璿徹底把她給恨上了。

而她也隱隱有點兒愧疚,但這不是傅璿可以這麼對待林南的理由。

“你們肯過來,看來當時肯定留下了監控的。”

律師不說話,盛眠也就坐下,“我會用證據來告傅璿。”

話音剛落,律師就接道:“這件事是保鏢做的,就算你告傅璿小姐,也沒有用,最後頂多是保鏢攬下一切的責任。”

盛眠隻覺得一陣的惡心,真是看夠了這群人高高在上的嘴臉!

“好,你去告訴傅燕城,要賠的話,那就賠償兩千萬!”

律師不說話了,等來到走廊之後,馬上給傅燕城打了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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