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篇報道無中生有誹謗我,我要告這家報紙誹謗罪。”
林彥人都傻了。
還能這麼乾?
問題是,對方可是報紙媒體,她告報紙誹謗罪,瘋了吧?
李律師也吃了一驚,看朱意歡的眼神變得不一樣了。
這姑娘好像真懂點法律,可她的要求未免太異想天開了。
“朱小姐,你似乎不了解個人狀告報紙媒體有多困難,成功例子少之又少,畢竟個人力量微薄,很難向權威媒體抗衡。”
“《京城小報》算什麼權威?不是掛著報紙的名頭就是正規權威的官方媒體,何況,他們行為惡劣,無中生有詆毀他人名譽,毫無媒體的道德底線!”
朱意歡拿出《民法通則》,翻倒其中一條規定,道:“在《民法通則》公布實施之前,就有兩例個人狀告報紙記者並成功的例子,現在《民法通則》已經正式實施,已經有相關法律條例明確對誹謗罪做出規定,我有權狀告他們!”
一番話,有理有據,擲地有聲。
林彥更傻了。
他完全沒想到,朱意歡是來真的!
李律師也很震驚。
他看著眼前的年輕姑娘,眼神帶著欣賞。
在多數人還沒搞清楚法律是什麼的年代,這姑娘就能想到用法律手段來維護自己的權利,並且具體到是法律上是哪條規定,這可不是誰都能做到的。
“朱小姐是學法律的?”
“不是,實際上我隻有初中學曆,並且初中沒念完就輟學了。”
“……”
李律師覺得她在開玩笑,但朱意歡的表情很認真,他表情微微扭曲。
他就沒見過這種人,集文盲和學霸於一體,太神奇了!
“我很佩服朱小姐的膽識,但想法好歸好,具體實施起來會非常複雜,並且不能保證一定會成功,你也知道,深是這種八卦小報就深難纏,如果要告上法庭,成功率不好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