偏偏就拿這種人沒辦法。
“就算報公安打官司也很費時間,最後還不一定能贏。”
80年代的法律還不夠健全,這類糾紛沒有明文規範怎麼處理,就很容易扯皮。
律師還不好請,因為這年頭的律師幾乎都是公職人員,全國幾乎沒幾個私人律所。
能接單處理私人糾紛的律師就那麼幾個,幾乎都集中在京城。
芒城太偏僻了,彆說私人律所,就是正規律師也找不出幾個。
千裡迢迢上京請律師,一個來回哪怕坐飛機,也得耗個兩三天,根本耗不起這時間。
“陳亮這種野蠻人,就算真打官司也會為了阻撓我們拿回代理權搞幺蛾子,搞不好還會逼我們暫停銷售運動鞋,直到官司打完,判定代理權歸誰為止。”
一套官司打下來,三五個月是常事,一年半載也不是沒可能。
停工這麼久,這誰頂得住?
陳亮有彆的生意,甭管是賭坊還是啥,總之沒運動鞋生意,對他來說沒什麼損失,頂多少賺一筆。
可對鴻運公司來說,就是致命打擊。
全公司30多號人,就靠這工作養家糊口。
停工了公司咋辦?專賣店咋辦?員工工資咋辦?
損失和打擊,幾乎是毀滅性的。
朱意歡耗不起,也不想耗。
“那能咋辦?協議和印章都在陳亮手裡,咱們隻能任他拿捏,一點辦法也沒有。”李興抓頭發。
好好一個大男人,急得快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