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好吃,替我謝謝李嬸。”
李叔見她喜歡,咧開嘴笑了。
給出去之前,他還怕朱老板吃慣了好東西,瞧不上這豌豆黃呢。
小春說得沒錯,朱老板跟彆的老板不一樣,不搞狗眼看人低那套。
“我媳婦最擅長做這個,做了不少,朱老板喜歡吃,我明天再帶一份來!”
朱意歡就挺不好意思的。
她是真的覺得好吃,可總不能厚臉皮,免費吃彆人這麼多東西呀。
她瞧著李叔,若有所思。
“聽說李叔之前是當兵的?”
“是啊,呆部隊的,有一次出任務,傷了手臂就退役了。”
說著,他卷起右手臂的袖子,露出一道猙獰的傷疤。
從肩膀一直到手肘,很驚人。
可以想象,當時一定傷到見骨了。
難怪傷好之後,他右手臂動作就有點僵硬,是傷得太重,已經沒法完全恢複了。
看著這道疤,朱意歡突然吃不下豌豆黃了。
李叔趕忙把袖子扯下來,尷尬道:“對不住,我沒有要嚇朱老板的意思。”
他以為這疤太醜太嚇人,把朱意歡給嚇沒胃口了。
朱意歡是嚇我一跳,但並不覺得醜,反而肅然起敬。
後世有句話說得好,我們不是生在一個和平的年代,而是生在一個和平的國家。
而這個國家的和平,是軍人們真刀實槍捍衛出來的。
她對軍人有天然的敬意。
李叔身上的疤痕對她來說並不醜陋,反而讓人心生敬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