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這個發票就很有問題,商品名稱寫得很籠統,從來不會寫具體品牌,這是不合規矩的。”
朱意歡一看,“還真沒寫。”
80年代還沒有機打發票,都是手工發票,需要手寫。
沒有絕對統一的標準規範,但連什麼品牌都不寫,很不合常理。
陸深把鴻福商場的電子設備買了個遍,下了血本,光發票就有十幾張,但清一色的,發票上的商品名稱都沒寫品牌,更彆說具體型號了。
“不寫具體品牌是為了規避風險,避免被查到是假貨!”
除了發票,其他證件或多或少,都有點貓膩。
但是隱藏得很好,一般人很難發現,沒出過國、沒摸過真貨的老百姓,當然分不清真假。
擺出這套假證,目的就是忽悠人,讓人誤以為是真貨。
這招比錢勝利高級,也更歹毒。
錢勝利換了個招牌,在店裡放佳人時裝的視頻和采訪報道,似是而非的,讓人我以為是正版佳人時裝,而賣這些電子設備的商家膽子更大,直接貼牌,並且偽造一係列正版的證件。
為了撈錢,毫無底線!
“這些都是有利的證據,一定要保存好。”
這些東西,陸深一定費了不少功夫,而且非常冒險,上回是砍一刀警告,下回指不定是殺人滅口。
於教授對此很不讚同。
“聽馮同學說,你跟蹤了采購員?這太冒險了,很容易打草驚蛇。”
“那采購員一個月隻采購一次,錯過這次機會,要再等一個月,調研進度等不了,我隻跟到電子廠,確認了貨源。”
陸深做事一向有分寸,絕不是什麼莽夫,打草驚蛇是什麼後果,他比誰都清楚。
他不知道他對於教授說了什麼,他隻知道,自己不是任人拿捏的軟柿子。
“我沒有驚動對方,也沒有引起懷疑,相比之下,馮同學什麼也沒有做,而是掉頭就跑,難道更光榮?”
“他可不隻是逃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