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頂多就是被審訊盤問幾次罷了。

知道可以出門後。

聞馳一大早就出去跑了個步,回來衝了個澡,換了身休閒服,開車自己和早茶去了。

愜意的吃完早茶。

他又在負責一一病情的專家群裡,和專家們研討了一下一一的情況。

正說著。

餐廳突然就騷亂起來。

聞馳下意識抬頭,就見前後桌的,都驚訝的看著窗外。

還有人往外跑。

聞馳蹙眉看出去,就見路邊,有一個光頭的瘦高男人,帶著一群小孩兒,正在毆打一個男孩兒。

男孩兒身邊,還有一個瘦小的女孩兒,哭喊著要撲過去,可被瘦高的男人,一腳踢到了一邊。

男孩兒趴在地上,聞馳看不到臉,可小女孩兒的樣子,他卻認出來了。

是上次,他在路邊,把給一一和幼幼買的東西,送給他們的兄妹兩人。

聞馳立馬起身,匆忙付了錢,小跑出餐廳。

聞馳跑過去的時候,已經有人在拉架了。

“你們乾嘛打人啊?”

“他是小偷,小偷不能打嗎?”一個看著十來歲的孩子,叫嚷起來,滿臉的凶悍,半點孩子的模樣都沒有。

“我沒有偷東西......沒有......”男孩兒蜷縮著身體,咬著牙為自己辯解,“玩具是好心的叔叔送給我和妹妹的,是你們搶走了,我是去拿回我們自己的東西。”

聞馳一愣。

玩具?

難道是他送給他們的那兩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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