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這樣,在十二歲那年,徐明珠有了一個明麵上尚未定下,但私下裡已然心照不宣的親事,當今皇帝三子,之後的康王。
那個時候,她對衛成並沒有任何的感覺。
在她看來,她與他素未謀麵,那個時候她就已經知道,日後嫁給衛成,隻是家族需要,並非是她徐明珠需要。
在徐家,談愛和喜歡,實在過於奢侈。
注定要為家族計,是沒有資格選擇喜歡和不喜歡。
她不喜歡,但也不排斥,就感覺,無所謂。
又過了三年,在她十五歲的這年,上京來信,葉思姝在此時出現在了她的生活中。
未等到她十五歲生辰,她便從江南,回來了上京,隻因為,家族計劃,出現了葉思姝這個變數。
至今她還記得,自己回京後與衛成的第一次見麵。
他很好看,很英俊。
雖不至於一見傾心,但已然有種,日後嫁給這樣的男子,她也不吃虧。
如果說,從一開始知道這門親的無所謂,那在見過衛成後,便有了兩分歡喜。
其實在那個時候,她就應該警惕起來的,在自己萌生出兩分歡喜的那一刻,便該警惕收心的。
她錯估了情之一字,更高估了自己。
衛成那樣的男子,喜歡上很簡單。
在她察覺到自己對衛成動心的時候,已經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