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法無天?人家是有法可依!”
白華碧冷笑了一聲,繼續道。
“陳明河這房子,是他爹留給他的。他爹在十多年前,就已經死了。所以呢,這房子的房產證上,寫的是他爹的名字。拆遷公司的人說,因為名字不對,需要陳明河去把名字變成他的,才能按照2000塊一平賠給他。”
“然後呢?陳明河去辦了嗎?”
“當然去辦了,他去跑了好多趟。可是,辦這事的人,不給他辦。說要麼他爹親自到場;要麼他就去開個證明,證明他爹是他爹!”
“死了十多年的人親自到場?那辦事的是覺得晚上睡得太香,想要做噩夢嗎?”
“親自到場肯定不可能!畢竟,就算把棺材抬去,人家也不認。所以,陳明河隻能跑去開證明。可是,問題又來了。開證明的人說,他爹是他爹這事兒,不需要開證明,所以不給開證明。”
“那特麼怎麼辦啊?”
“我哪兒知道怎麼辦?陳明河也不知道該怎麼辦?”
拆遷這種事,當然不是一個拆遷公司就能做決定的。
這裡麵的利益,盤根錯節。不管是辦證的,還是開證明的,都是有利可圖的。
夏凡相信,遇到這種情況的,絕對不止陳明河一個。當然,另外的人遇到的,可能是彆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