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不能不管他吧?
廖光海拿過了那五萬塊,對著黃小強說。
“我兒子借了你五萬塊,我隻還你五萬塊。還有,這是第一次,也是最後一次。如果下次你再借錢給他,自己找他要去,我絕對不會再替他還一分錢!”
五萬塊也是錢!
遞到嘴邊的肥肉,哪有不吃的道理?
黃小強一把將錢接過,揣進了兜裡。
而後,冷冷的說:“五萬塊是本金,剩下的四十五萬利息,我再去找廖小明要。他給了也就罷了,如果他不給,或者是拿不出來,我會繼續來找你們的。子債父償,天經地義!”
“廖小明都三十六歲了,是成年人,他是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他借錢,你自己找他還去,彆再來找我!這五萬塊你們拿走,從此以後,廖小明再也不是我兒子!以後,你們要是膽敢因為他,再來店裡找麻煩,我跟你們拚命!”
隻見,廖光海拿起菜刀,往菜板上一剁。
“哐!”
嚇得黃小強一哆嗦,立馬就麵露了一抹子慫意。
黃小強知道,廖光海當過兵,還中過槍。天不怕,地不怕,是個狠人!
所以,他不會傻不拉幾的跟廖光海硬剛。
今天反正都已經搞到五萬塊了,拆遷是半年後的事情,現在不急的。
老子不好對付,還是創造機會,從他兒子那裡下手。
廖光海可以不認兒子,曾華碧能不認嗎?
要知道,兒子可是從媽肚子裡掉下來的肉啊!
所以,隻要拿捏住廖小明,曾華碧就一定會認賬,廖光海就算再硬氣,也得就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