籃球發展史(no訂閱)【對不起,今天沒更新】(1 / 2)






<b></b></div> 籃球運動是在1891年,由美國馬薩諸塞州斯普林菲爾德市基督教青年會訓練學校體育教帥詹姆士·奈史密斯博士發明的。當時,在寒冷的冬季,缺乏室內進行體育活動的球類競賽項目。奈史密斯從工人和兒童用球向“桃子筐”投準的遊戲中得到啟發,設計將兩隻桃籃分彆釘在健身房內兩端看台的欄杆上,桃籃口水平向上,距地麵10英尺,以足球為比賽工具向籃內投擲,入籃得1分,按得分多少決定勝負。因為這項遊戲最初使用是桃籃和球,遂取名為籃球。1883年鐵質球籃取代了桃籃並掛上了線網。1895年籃筐開始固定在4×6英尺的籃板上並逐漸深入場內,到1913年將籃網剪開,形成了近似現代的籃板和球籃。

最初的籃球比賽規則很簡單,對於場地大小、參加人數多少、比賽時間長短均無統一規定。1892年奈史密斯製定了第一部13條的原始規則,目的是使籃球遊戲在公平對等的條件下進行,同時不允許粗野動作的發生。1915年美國製定了全國統一的籃球競賽規則,並翻譯成多種文字,向全世界發行。1932年,剛誕生的國際籃聯以美國大學使用的籃球規則為基礎,製定了第一份世界統一的競賽規則。隨著籃球運動的發展,場地設備得到改進和完善,規則也不斷地增刪和變化,現行規則計有61條和57個手勢圖。

籃球運動誕生後,傳播很快。1892年傳入加拿大和墨西哥,1893年傳入法國,1895年傳入中國,1901年傳入日本和波斯(今伊朗),1905年傳入俄國。1904年美國青年會男子籃球隊在第三屆奧運會上進行了表演,此後,籃球運動逐步在全世界開展起來。1932年6月18日在瑞士日內瓦成立了國際業餘籃球聯合會(簡稱國際籃聯)。1936年第十一屆奧運會上,男子籃球被列為正式比賽項目。1950年和1953年分彆舉行了第一屆世界男籃和女籃錦標賽。1948年起,在許多國家的少年兒童中開始出現小籃球活動,受到國際籃聯的重視,於1968年成立了“國際小籃球委員會”。1976年第二十一屆奧運會又增加了女子籃球比賽。

30年代以前的籃球運動處於傳播和推廣時期,技術和戰術尚處於初級階段。30年代以後,籃球運動登上了國際體育競技舞台,世界性的比賽推動著籃球技術、戰術的迅速發展,技術動作、戰術組織和訓練方法逐漸走上了合理化、係統化和理論化的道路。從1936年至1948年間,由於規則的不斷修改,促進了籃球攻防戰術的變化運用,提高了攻防的速度。進入50年代,世界各強隊普遍重觀和發展高度,成為這一時期的顯著特點。在1952年第十五屆奧運會籃球比賽中,出現了身高2m以上的高大隊員。他們在高空爭奪中占有明顯的優勢,掌握了比賽的主動權。但此時的高大隊員靈活性差,技術單調,籃下死打硬攻,因而戰術呆板,使比賽速度受到影響。針對上述情況,國際籃聯對規則進行了修改,擴大限製區,增加了30s和乾擾球規則。

60年代是高度、技術和速度同步發展時期,各國在重視發展高度的同時,加強了高大隊員技術和靈活性的訓練。有些強隊,如巴西隊,儘管身高相對矮些,但他們以短跑運動員的速度和嫻熟的技術,充分發揮快速、靈活的特長,在1963年第四屆世界男籃錦標賽上奪取冠軍,震動了世界籃壇。60年代中期,美國迪安·史密斯提出攻守平衡的理論,使世界各國開始重視進攻和防守的均衡發展,特彆是防守有了新的發展和突破。防守不再是消極的,在防守的選位上改變了過去“以人為主”、“以區域為主”的觀念,而是“以球為主”,使防守具有集體性、積極性、攻擊性和破壞性。

70年代是高度、技術、速度相結合、相統一並持續發展的階段,世界強隊的身高增長到驚人的程度。參加第八屆世界男籃錦標賽的隊員,身高2m以上的,多達48人。前蘇聯隊平均身高2.O2m,前南斯拉夫隊平均身高1.99m,美國隊平均身高1.98m。這些高大隊員既有高度,又有速度,能裡能外,技術全麵,充分體現了“大個隊員小個化”的特點。70年代的籃球運動把高度、技術、速度、身體、意誌、戰術諸多因素融為一體,在比賽中展開高速度、高強度的全麵對抗。快攻成為各隊進攻中首先采用的銳利武器。高空優勢體現在籃下的爭奪,籃板球的爭搶在籃圈水平麵之上,投籃技術中出現了空中換手投籃,各種單、雙手扣籃。高超的技巧表現在傳球、運球動作熟練,運用自如。投籃命中率高達50%以上,比分迅速提高,和八屆世界男籃錦標賽全部59場比賽中,有30場一個隊得分超過100分。

80年代籃球運動是在高水平上的全麵對抗,女子向男子化方向發展。其表現為高度與速度齊備,進攻、防守、籃板球三者並重,身體、智力、鬥誌和技術結合統一,技術全麵而有特長突出的明星隊員在隊內發揮舉足輕重的作用。

1992年,巴塞羅那奧運會開始,職業選手可以參加奧運會籃球比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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