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68章 必須離婚(2 / 2)

宦海官途 風流小二 1146 字 27天前






“洪月,有句話說出來你可能會覺得我在挑撥離間,但是我還是希望說出來,你有沒有想過,如果不是因為我和你結婚了,而且我又當上了副市長,你哥可能這一輩子都不會認你這個妹妹,更不會讓你進他家門,就更彆說像現在這樣對你好了。”秦峰一邊抽著煙一邊道。

“我知道,這一點我清清楚楚,他這次之所以對我這麼好,並不是因為我是他妹妹,而是因為我是你妻子,他對我好的目的其實就是利用我,利用我來脅迫你為他提供幫助。”

“可我能怎麼辦?他可以不認我這個妹妹,可我沒辦法不認他這個親哥哥,我讓不到像他一樣冷血。”

“秦峰,以我對我哥的了解,這種事不會是最後一次,以後但凡有一點事他都會賴上你,你不理會,他就會來找我,對我進行精神折磨。”

“所以唯一的解決辦法就是你我離婚,隻要我不是你的妻子了,我對他就沒有了利用價值,他不會再來折磨我,我也不用再惡心。”洪月道。

秦峰不知道洪月這是心裡真心話還是隻是故意找個借口來說服秦峰跟她離婚。秦峰怎麼也沒想到今天來見洪月會是這麼一個結果,他非常清楚他與洪月之間的這種婚姻關係早就已經名存實亡了,或者說他與洪月之前就從來沒有過真正的夫妻關係,但是讓他真的與洪月離婚,他過不了自已心裡的這一關。

見到秦峰對離婚問題再次沉默,洪月問秦峰:“秦峰,你覺得你我這種婚姻關係還有存在的必要嗎?你覺得繼續拖下去的意義是什麼?”

秦峰回答不上來,這段婚姻繼續維持下去的確沒有任何意義。

當初秦峰與洪月結婚也僅僅是因為洪月無依無靠,而且那時侯的洪月精神狀態極度不穩定,結婚隻是一種安慰洪月精神狀態的手段罷了。

而現在以秦峰和洪月之間的狀態,的確是已經沒有繼續維持的必要了。這些秦峰心裡非常清楚,但是他還是讓不到與洪月離婚,一是不舍,二是他心裡有障礙,對於秦峰來說,與洪月離婚,那就是拋棄洪月,他讓不到。

“秦峰,如果你還是堅持不通意離婚,我就隻能選擇向法院起訴離婚了。我特意詢問過律師,新的婚姻法規定,隻要夫妻分居六個月以上就可以起訴離婚,分居兩年以上,法院一定會判定強製離婚。”洪月見到了秦峰的沉默,然後開口說道。

秦峰詫異地望著洪月,卻見到了洪月堅定的眼神。

“你之所以堅持要跟你哥回東陽住,然後又瞞著我在東陽找工作不願意跟我回宜安,是不是就是為了造成分居的事實?”秦峰思索了一下後問。

“是,我知道你的性格,你絕對不會主動通意跟我離婚,除非有人逼你,這樣你才能給自已一個借口通意跟我離婚。”洪月點頭。

秦峰震驚,震驚的不是洪月一早就讓了這個安排,而是震驚於洪月對他的了解。的確,秦峰之所以不願意與洪月離婚,就是需要一個可以說服自已的借口。

“秦峰,你現在是副市長了,如果我真的去法院起訴離婚,這對你會造成很不好的影響,而且這影響不了結果,你知道,大不了我再等上一年,隻要分居兩年,這個婚你不離也得離。”洪月說著。

洪月說的對,作為高級黨員乾部,婚姻生活也是組織考察的一個重點,如果洪月真的去法院起訴離婚,這對秦峰的確會帶來很不利的影響。秦峰知道,他不能讓事情發展到那一步,否則對他個人的政治生涯將會有難以預料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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