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章 一直走下去吧(婚後大結局)
產後,沈時荇積極做著恢複身體的運動,幾個月以後,她的狀態已經與生產之前比較接近了。
沈時荇喜歡每天早上先看一眼兩個孩子,下巴輕輕貼著他們的額頭稍作停留,她就會起身,迎著晨曦,舒展筋骨,因為這個,她的精氣神兒越來越好了。
太子的覺也不多,經常晨起後先練劍,招式淩厲,早已不是當初他故意使壞教給她的那一套。
“太子,孩子們睡醒了嗎?”
沈時荇收起最後一個動作,慢悠悠走到太子身邊,懶洋洋問道。
他回首,看著初升的太陽光線裏,站著這麽一個人,心裏全是滿足,張開懷抱,她自然而然走近,二人相擁。
“孩子們有人看著,你不用擔心。”
太子看了一眼不遠處的門口,裏麵就是睡覺的地方,總共不過巴掌大的院子,她也不肯走過去,問問他,他揉著沈時荇此時才姍姍來遲的朦朧睡意的臉頰。
“喂,你在想什麽。”
她忽然發問。
太子沒接住:“嗯?”
沈時荇半靠在他的懷裏,懶散揉了一下眼睛,嘴角卻上揚:“你反應好慢誒!”
他笑著,點點頭,不置可否,“是是是,我笨啊,到底是誰昨天把自己掉在地上了。還要我把人抱上去。”
沈時荇羞紅了臉:“別揭人的短啊!”
原來是她更不安分。
時間長了,太子才清楚,以前,他們兩人距離有多遠。
不是區區身體上的距離,而是心理上的距離。
從前,是隔著一條銀河的距離的。
太子總會看著眼前的人,卻覺得她站在千裏之外,無論他怎樣靠近,她總是站在很遠之外的,他根本夠不到。
沈時荇對他說:“太子,我習慣跟你在一起。”
太子緊盯著人的眼睛,想從那人的眼神裏看出點什麽。
可惜,他一無所獲。
確實,沈時荇曾在某些時刻對他說過喜歡,也說過愛。
隻是,這些話的保質期很短,短得隻在說出口的瞬間有效,到最後,都被時間變成了習慣。
太子曾想過,沈時荇這樣的人,會因為習慣就變得甘於安逸嗎?
習慣了他的庇佑,所以待在他身邊?
習慣了他追著她愛慕,所以乾脆選擇了他?
習慣了他,還是習慣了自己?
沈時荇扯他的手指,丟給他那盤荔枝:“殿下——臣妾想吃這個——”
她故意拖長音,故意捏著嗓子,故意這樣叫他,故意這樣自稱。
太子耳朵發癢,心臟酥酥麻麻,他從善如流給她剝開,放進她麵前的小碗。
沈時荇笑得東倒西歪:“太子啊太子,你怎麽這麽可愛!”
他沒回答,心裏綿綿密密冒上來暖意,無聲在說:傻姑娘,你要我做什麽,我都得好好做啊。
隻是你一撒嬌,我就恨不得把所有東西都送給你,都給你。
我擁有的一切,都給你。
孩子三歲的時候,太子準備大辦他們的生辰禮。
沈時荇認真思考了一下,問他:“太子,夏季北方乾旱侵襲,已經三月不曾下過一滴雨了,那些農民愁白了頭發,我覺得,你如果用辦宴席的錢換成免了那些百姓的賦稅比較好。是吧?”
她頓了頓,又補充:“如果孩子長大要聲討你,你就把責任推給我好了。”
沈時荇收拾好院子裏的那片空地,準備種一棵樹,她說完這番話,太子有一陣子沒吭聲。
她低著頭專注於眼前的土地,沒一會兒,時間往前走了兩個點,她汗如雨下,半個衣襟濕透,沈時荇抬頭看了一眼尚是初秋的晚霞,擱下鋤頭,準備喝口水。
放下水杯,沈時荇才想起來剛才她還說了幾句話,走到太子的身邊:“你怎麽不說話了。”
這會兒夕陽散去,黑暗到來。
他拉過沈時荇放在身側的手,眉眼看不清晰,聲線也令人捉摸不透:“你別累著了。”
她靜靜看著太子,輕聲道:“太子,我怎麽會累呢?我是要給我們種一棵樹。”
是給我們。
在以後的多年,一去不複返的時光裏,人去霧散之後,還有一個東西,知道我們曾這樣生活過。
太子仰起頭,用幾近虔誠的目光注視:“娘子……你總是讓我出乎意料。”
沈時荇聽懂了,他在說剛才的生辰禮。
她的眼界向來寬厚,比太子更像一個合適的儲君。
太子還記得,那年她高中狀元,文章字字泣血,針砭時弊,句句懇切,建言獻策,她從沒比別人輸過。
都怪他……
還是他沒讓她施展自己的抱負……
沈時荇一看太子這樣,就知道他在想什麽。
她抬起太子的下巴,看著他的眼睛,第一次認真對他說:“你不要一直回憶過去,之前就是之前,我既然當時允許那種情況發生,今天、以後,我就不會後悔。那都是我願意的。”
當時她選擇讓他得逞,沈時荇很清楚,這是她願意給他做出的讓步。
為了自己。
隻是為了她心中的那些情感,對他的情感,後來稱之為愛的東西。
無論是與他相遇,相熟,相知,都是她清醒且甘願接受的事情。
換句話說,她不是什麽都不懂的傻子,而是她在主動付出代價。
這些事的主動權一直都在她的手裏,她隨時可以抽身離去。
在這個世界待久了,沈時荇偶爾想起上一輩子,一個又一個出現在她生命裏,又路過的人,她軟弱過、失望過、痛過、傷過。
現在卻不再與太多人有交集。
沈時荇帶著兩個孩子,每日隻需要想想吃什麽,喜歡去哪裏玩,哪些新上的衣裳花樣覺得好看,太子就會一一給她弄來。
摟著人一頓誇讚自然是免不了的,孩子們看她抱著自己的父親笑得跟一朵花兒似的,也要嘰嘰喳喳圍著兩個人轉來轉去,嘴裏煞有其事念念有詞。
“光瑾,你會說話了?”
太子一手環著沈時荇的腰,兩人坐在凳子上,伸手去拉那兩個孩子。
光瑾,是哥哥,盛光瑾。
妹妹叫縈浣,盛縈浣。
光瑾乖乖走到父親母親的身邊,小手豎起一根指頭,準確無誤指著比他頭頂高出一大截的桌子上:“呀呀呀呀——”
他想吃。
太子今天帶回來一點兒好東西,這鼻子靈眼睛尖的小家夥就要閒不住了。
沈時荇眼睛珠子轉了幾下,癟著嘴,故作不願,孩子氣道:“我才不要跟你一起吃!除非……”
太子看了一眼她,心裏了然。
這是戲癮又犯了。
沈時荇一會兒年齡大一會兒年齡小的。
現在,恐怕還沒一歲,且看,她正一本正經跟一歲的小孩兒講理。
“這個東西是他送給我的,你叫一聲娘,我就給你吃一個。”
那不過是草原上隨處可見的奶糖,到了中原,反倒成了稀罕東西。
她從罐子裏拿出一顆,餘光注意著光瑾,嘖嘖讚歎:“簡直是天下第一美味,這糖可真好吃。”
光瑾還沒她的小腿高,此時已然被自己娘親的一番操作弄得目瞪口呆。
伸出去的小指頭,顫顫巍巍縮了回去:“捏——捏——”
好啊,讓叫什麽不叫什麽,居然先去喊爹爹。
光瑾哭著委屈巴巴的,路還走不好,一輕一重踩在地上,太子嚇了一跳,怕他摔著,邁上前去一大步,把孩子抱在懷裏:“乖,乖。”
不跟你娘一般見識啊!
理解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