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建議不錯,羅克不可能雇傭太多人,養狗是個不錯的主意,至少狗不會背叛羅克。
“明天你去買,多買幾條,順便去買把獵槍,會用嗎?”羅克大方,養幾隻狗花不了多少錢,能起到的作用卻不小,羅克還需要給紮克準備一把獵槍,這並不麻煩,甚至都不用去警察局登記,距離米爾街不遠的梅納德大街就有槍店出售。
用當然是會用的,紮克連連點頭,明顯對武器並不陌生。
在英國人殖民開普之前,布爾人因為人數太少,實行的是全民皆兵,每一個布爾人在每年的固定時間都要接受一定程度的軍事訓練,閒暇時的布爾人可能是農夫,是商人,是船員,一旦戰爭打響,所有布爾人都要拿起武器,對抗敵人的侵略。
英國人殖民開普之後,對布爾人的管理有所加強,特別是開普敦市內的布爾人,已經沒有接觸武器的機會,要不然當初羅克遇襲時,對方使用的可能就不是木棒,而是步槍了。
紮克明顯是接受過軍事訓練的,至少少年時期接受過,所以紮克對獵槍並不陌生,現在開普敦之外的布爾人,仍然可以合法持有槍支,這一點要到第二次布爾戰爭後期才會改變。
離開家,羅克還是去找了負責巡邏米爾街的巡警,拜托他們多關注一下自己家,這才返回宿舍。
兩名巡警都是印度裔,雖然他們不喜歡羅克,但是並沒有拒絕羅克的要求,夏爾馬得罪羅克的下場,所有人都看到了,沒有人願意驗證羅克和督查之間的關係有多好。
更何況,羅克身為突擊隊副隊長,佩戴的是警長的警銜,普通巡警對於警長是沒有反抗能力的,連夏爾馬都不是羅克的對手,短時間內應該沒有人找茬。
一夜無話,第二天早上在食堂,羅克聽說了一個消息。
就在昨天晚上,泰特斯礦業公司下屬的一個辦事處發生了暴力襲擊事件,大約有四名工人和六名襲擊者在衝突中喪生,羅克現在還不知道山姆·弗朗西斯是不是身在其中,但羅克可以肯定,這件事和紮克提供的消息有關。
來到警察局,從亨利口中,羅克終於知道具體發生了什麽。
“山姆·弗朗西斯就是一係列襲警案件的策劃人,不過泰特斯礦業公司拒絕了我們的行動計劃,他們私下處死了山姆·弗朗西斯和其他幾名叛亂分子,丟失的兩把手槍也找到了,哦,對了,督查讓你去找他,放心吧,應該是好事。”亨利非常輕鬆,找到丟失的手槍,也意味著案件的終結,因為是羅克提供的消息,亨利當然也有功勞。
令羅克頗為意外的是,泰特斯礦業公司居然可以繞過警察局直接處理這件事,而且亨利好像習以為常,這讓羅克很有危機感,突擊隊的成立,就是為了對付那些暴亂分子,現在暴亂分子已經伏法,那麽突擊隊還有保留的必要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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