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館裡也沒什麼人,隻有幾個顧客。
說好的妹子,我也沒見到。
唐老板又對我說道:「你隨便找地方坐,不要客氣,我放這裡是自己家一樣。」
我點點頭,然後就在舞台前麵一張桌子前坐了下來。
安靜的聽著歌,他正唱的這首歌是趙雷的《我記得》。
這首歌很好聽,他的嗓音演唱這首歌簡直就是絕配,非常有感覺。
整首歌唱完後,他放下話筒從舞台下來和唐老板打了個招呼:「賤人,來得挺早啊!」
「那不必須的嗎,你請我喝酒,我什麼時候慢待了嗎?」
聽著他倆的交流,我就感覺得到他們是很多年的老朋友了。
唐老板轉而將我叫了過去,拍著我的肩膀對他那個哥們兒說道:「給你介紹一下,陳豐,我客棧新來的住客,我跟他挺聊得來,就帶他一起來了。」
唐老板哥們兒看向我,點點頭道:「兄弟你好,叫我阿亮就行了。」
我笑著點了點頭,唐老板又說道:「你不是說今晚有姑娘嗎?人呢?咋一個都沒有?」
「誰跟你說有姑娘的?」亮子撇了唐老板一眼。
「小輝,你咋回事?你不是告訴我有姑娘麼?」唐老板轉而看向舞台上拿著一把吉他的小夥子,質問起來。
那個叫小輝的小夥子訕訕一笑,顯然是騙了唐老板。
唐老板立刻罵罵咧咧起來,當然就是兄弟間的那種打鬨。
於是亮子又把他叫到了舞台上,要一起合唱一首,唐老板也欣然的接過貝斯。
他們一起唱了一首黑豹樂隊的《無地自容》,一開嗓就直接震撼住我了。
我這還是第一次在現場聽搖滾,這感覺太棒了,感覺整個世界都被自己踩在腳下。
而且他們幾個在舞台上也玩得很嗨,不管破不破音,走不走調,隻要走心就行了。
音樂不就是讓人引起共鳴麼,他們成功讓我融入了他們的狀態裡,跟著節奏一起搖擺起來。
那一刻,我真正做到了忘記一切。
就像歌中的一段歌詞:「不再相信,相信什麼道理,人們已是如此冷漠,不再回憶,回憶什麼過去,現在不是從前的我。」
更讓我感到意外的是,他們演唱完這首歌後竟然還邀請我一起上去唱歌。
我連忙擺手說我不會唱,可他們硬讓我上去一起玩,說會不會唱沒關係,主要是開心。
好吧,我成功被他們叫上了舞台,不會什麼樂器的我,就隻能跟著他們瞎吼。
那種感覺棒極了,好像將所有的情緒和痛苦都發泄了出來。
太痛快了,我從來沒有感受到這麼痛快過,仿佛忘記了自己的名字,忘記了自己的年齡,也忘記了自己曾經的遭遇。
和他們瘋吼了一會兒後,我是徹底玩開了,和他們也沒什麼距離感了,大家就坐在一起喝酒,天南地北的聊著。
正聊得起勁的時候,酒吧裡突然來了幾個不速之客。
這夥人一進酒吧就踹翻了吧台前的高腳凳,領頭的是一個光頭,看著不像善茬。
「喲!玩得挺嗨啊!我在外麵就聽見了,哥幾個心情挺好的啊!」光頭男向我們這邊掃了一眼陰陽怪氣的說道。
同時,唐老板和阿亮他們幾個都站了起來,小輝還抓起了一個酒瓶。
好似下一刻雙方就要衝突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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