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叔叔。”
擰門把手時,林嶠喊了聲,眼睛盯著男人骨節分明、充滿力量感的右手看,這隻手啊,乾過多少甜蜜羞澀的事情,同樣的事情還會乾,羞澀還會有,但甜蜜不會有了。
簡昱舟手按在門把手上,扭頭看她,“怎麽了?”
感受到男人的視線,林嶠迎上他的對視,亮晶晶的大眼睛儘顯俏皮。
“你知道嗎,絕大多數生氣中的女孩子不會想看見破門闖進自己家的男人,追求人,求人原諒,要在門外等,這樣才能感動對方。”
“一夜不睡覺,把嗓子熬啞,把嘴唇熬乾裂,熬出黑眼圈,動都不要動一下,讓她看到你手腳僵麻的樣子,這樣對方才會心疼。”
“最好挑在大雪天或大雨天,連樓都不要進,就站在戶外,想方設法讓自己看起來更可憐,這樣才能最大限度勾起她的同情,讓她心軟。”
簡昱舟:“你希望我這樣?”
“站在門外的都是卑微或沒本事的男人。”林嶠調皮地笑了下,“簡叔叔不需要這樣,拿錢砸就可以了。如果簡叔叔給我的不是十億,而是一百億,我會更高興,靠賣慘博同情的男人有什麽勁頭,金山銀山更能打動我。”
簡昱舟注視著她的眼睛,似在判斷這話有幾分真。
他拉開門,向電梯間走,狀似隨意一問,“這就是你願意嫁給顧楠的理由?”
拋開家世,顧楠懦弱、膽小、缺乏主見,沒有絲毫男子漢的氣概和魄力,在簡昱舟眼裏,自己這個外甥可以說一無是處。
除了錢,他想不出她願意履行婚約的其他理由。
“不然呢?”
林嶠一副理所當然的模樣,“簡叔叔不是調查過我的過去嗎?顧楠是我認識的人裏,家裏最有錢的,和我又有婚約,顧家又那麽照顧林家的生意,未來公婆對我又好,嫁給他挺好的。”
話說完,握住她手的手指倏地收緊,又很快鬆開。
簡昱舟壓下心頭的波動。
她說過對他一見鍾情,嫁他,是因為喜歡。
可聽了這番話,沒那麽確定了。
林嶠知道男人誤會了。
她故意的。
她可以和一個不愛她的男人結婚生子,或許也可以為了一個愛她入骨的男人放棄生孩子,但絕不會和一個既不愛她也不想要孩子的男人過一輩子。
孩子和入骨的愛,總要有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