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5章 條件苛刻(2 / 2)







但是我沒有想到他轉彎非常快,直接把問題全部撂下,然後說這個項目可以投,可以談合同。

我想這是什麼節奏?這就是熊氏節奏?

實話講,我內心沒有一丁點的欣喜,因為我覺得接下來的溝通和談判肯定不會順利。

果然,在談投資條件的時候,DG這一邊提出融資兩千萬美金,但是柚子公司的估值隻能到2.5億人民幣,也就是說DG這邊投了接近1.5個億,要對柚子手機實現完全控股。

這一筆投資完成之後,DG將占柚子公司超過六成的股份,而且合同中明確要求,DG擁有任免公司董事長的權利,擁有公司的實際控製權。

宋新謀把相關條款給我看,我都看樂了!

我跟宋新謀講:

“老宋,你這個估值是怎麼來的,柚子科技一年的營收超過十億,賬麵利潤超過一個億,你兩點五億的估值怎麼來的?”

宋新謀道:

“陳彬,我們熊總的意思很明白,柚子科技不是高科技公司,不能按照科技公司的估值來看!隻能按照OEM製造業的來估值,製造業現在估值很低,而且投資製造業風險非常大。

我們兩千萬美金砸過去,可能因為一款產品的撲街直接就成了灰飛了,這種風險我們必須要考量!”

宋新謀這麼講,談判就沒有辦法推進了,我給馬從靜打電話講了這個情況,馬從靜沒有在電話裡發飆,而是道:

“熊鷹的手腕你領略了吧?是不是很辛辣?你選擇在上海打這一仗,遇到了這個情況你就要想該怎麼推進解決……”

馬從靜還要推進項目,我和宋新謀就隻能攤牌,說這個條件肯定接受不了,這相當於是要賣公司,怎麼可能嘛!

公司的股份丟了,公司的控製權也被對方掌握了,那創始人團隊所有人,分分鐘都能被踢出局,這個合同怎麼談?

我和宋新謀聊了一個下午,最後宋新謀跟我講,如果有妥協的可能,隻能找熊鷹磨一下,搞同股不同權,創始人和原始股東的股份擁有更大的投票權力,而DG公司的股權可以縮減,不謀求對公司的控製權。

我抽了一根煙,仔細想,反複思忖,我和丁姿溝通商量,和黃博鬆溝通,他們都覺得可能和DG公司合作的話,這應該是能爭取的最好結果了。

我一根煙抽完沒有表態,直接再一次給老馬撥電話,電話一接通,老馬沒等我說話就道:

“他們是不是跟你談同股不同權?”

“臥槽!”我暴了一句粗口。

老馬道:“這一點都不新鮮,我們當年做業務用的老套路嘛!熊鷹提的條件就是等你還價的,他卡的點就是同股不同權,資本家啊,他們要的是我們的錢,不是要我們的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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