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7章(1 / 2)







合同上大概的意思,第一條:從今天開始不經莫曉蝶的允許不準叫她老婆,不能有過分親密的動作。

第二條:所有決定無關大小,都必須和莫曉蝶商量。

第三條:二十天之內解決陸家決定舉行婚禮的問題。

第四條:半年之後,如果莫曉蝶還是不能接受陸晨旭,陸晨旭必須主動簽字離婚,放她自由。

這是個粗略的草稿,莫曉蝶看完之後有些疑惑:“為什麽是半年之後?還有,你怎麽解決伯母要我們舉行婚禮的事?”

陸晨旭看著她,語氣中透露著哀求:“你放心,我會想辦法的,隻是我現在不能告訴他們真相,我怕奶奶受不了,也怕度度和沫沫接受不了。曉蝶,求你給我半年時間,如果半年後,你還是對我沒有任何感覺,還是堅定自己的不婚主義,那麽我一定會簽字,放你自由的。”

他的言辭懇切,曾經的高冷,不可一世已經不見,隻是滿眼深情的望著莫曉蝶。

莫曉蝶將臉扭到一邊:“好,那就這麽辦吧!你打印出來,我們簽字。”

聽了她的話,陸晨旭將合同打印了出來,一式兩份,莫曉蝶拿起筆毫不猶豫的簽下了自己的名字。

陸晨旭看著她,嘴角勾了勾。半年時間,他一定會想辦法讓曉蝶愛上自己的。

當晚,莫曉蝶睡在了度度的房間。度度很高興,抱著她斷斷續續的講述著幼兒園發生的事情。

她的表達能力和語速正在逐漸恢複。

看著女兒終於溢滿笑容的臉,莫曉蝶悲傷的心情逐漸被衝淡。

她一定要振作起來,不能被打倒了,她還有八個孩子要照顧。

還要想辦法去見龍百和龍千,想辦法和他們相認。

她不能再這樣消沉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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