顯德元年十一月,黃河決堤,大水直衝鄆州界,周邊濮州、兗州皆受其害。
羅幼度坐在公堂之上,看著給打的已經無力起身的五名小偷,長嘆了一聲,這世道本就難,老天居然也跟著湊熱鬨。
這五名小偷是從濮州逃難過來的。
因為餓得很了,在郊外偷殺了百姓的豬,給村裡的人打了一頓,送來報官。
麵對這種情況,羅幼度隻能選擇將小偷收監,在牢裡至少還有一口吃得,丟在外邊,不是餓死就是繼續犯罪,可能給打死,可能因反抗犯了殺人罪賠上一條命。
對於損失牲口的,羅幼度再度展開自己和事佬的本事:「你們看他們給你們打成這樣,再下手狠一點就是人命。他們有錯在先不假,終究罪不至死。真要犯了人命,你們也過意不去,是不?我看就算將他們蔽體的衣服拔了,也不夠陪豬錢。不然這樣,等他們從監獄出來,罰他們給你們做苦力乾活?」
一縱報官的百姓你眼望我眼,最後落在一個老者身上。
他是村裡的宿老。
老人家長嘆了口氣道:「算了算了,都是苦命人,就這樣吧。官爺,小民告退了。」
羅幼度剛回自己的辦公署沒多久,開封府推官高澤的聲音傳來。
「羅兄,勞煩升堂了。」
開封府推官的職權是維護地方治安,做緝拿擒賊之事。
他們抓了賊,或者抓了鬥毆的百姓,都會交給羅幼度這個法曹參軍來審理。
因長期接觸,彼此關係還算融洽。
羅幼度再度站起,問道:「什麼情況?」
高澤道:「兩撥乞丐在西大街鬥毆,打亂了不少攤子。具體什麼原因,得羅兄審過才知道,估計又是爭地盤鬨得!」
羅幼度招呼了一聲,走向了開封府公堂。
「啪!」
隨著羅幼度驚堂木的敲響,十餘位衣衫襤褸的乞丐在衙役的押解下進了公堂。
羅幼度掃視堂下,發現了十餘乞丐分做兩波,一波神態輕鬆,並無任何懼意。另一波卻是縮頭縮腦的,顯然對於他這官老爺存著懼意。
當這個開封府法曹參軍已經個把月了,對於「乞丐」這種職業也遇到不少。
他們大多都是懶漢,還有著明確的組織,平素靠人施舍為生,時不時乾一些小偷小摸的事情。
這種人被抓了也不害怕,全當監獄是免費食堂集體宿舍。
活脫脫的滾刀肉。
他們還沒有意思到前科累積的可怕,隻覺得不過是多關一陣子而已,全然不在乎自己本就磕磣的戶口簿上多一點犯罪汙點。
羅幼度問向那夥縮頭縮腦的乞丐,說道:「怎麼回事?何故當街毆鬥?」
那夥乞丐畏畏縮縮的一時間因為懼怕答不上來。
倒是另一夥的一個乞丐道:「他們搶我們的地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