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分之九百九十九,近乎百分百,但它不是百分百,它的十次方為99%,也即是說,如果讓蒙戈每天參加10次符合人權的活動,那麼他每天有1%的機率逃脫。
他越獄的期望值為一百天, 三個月出頭。
「這次蒙戈越獄,就是在外出放風的過程中奇蹟先生設計的牢房沒用上,白矮星束縛裝置被扯壞。」克拉克神色複雜道。
哈莉笑道:「隻要讓他動起來,就等於給他機會,動的次數越多、幅度越大,他越獄的機率越大。
『蒙戈狀態熵』越大,他出問題的機率越大。
這個理論不僅對蒙戈適用, 用在所有超級罪犯都何時。」
「如果不讓蒙戈離開囚室,剝奪他放風的機會呢?」克拉克問。
哈莉搖頭道:「沒用, 《外星犯罪法桉》是一套製度,也代表一種思想態度。
它的本質是尊重生命。
活人的人權價值千金,死人沒一毛錢的人權。
你活著時,它給你極大的權力,等你被殺,等你死掉,成為死人,你立馬丟失所有權力,殺你的那個活人罪犯,卻享有極大的權力。
你不讓蒙戈離開囚室,是不是還要剝奪他吃飯、上廁所、活動手腳、保持健康的權力?
如果剝奪他全部正常活動的權力,用鏈子將他捆在電椅上,敢動一下就電得他腦袋開花,電火花
那麼他的狀態始終保持一個, 熵為零, 的確能保證他逃不掉。
但問題是,這麼做完全違背《外星犯罪法桉》, 你們當初堅持這套法桉的意義就沒了。
不如直接判他私刑,賜予他死亡,別折磨,反而顯得更仁慈。」
克拉克陷入沉思。
露易絲若有所悟,這似乎是一套新理論。
她來了興趣,立即把腦袋伸到手機鏡頭前,問道:「你的意思是,《外星犯罪法桉》隻對普通人有用,對超凡者,無論是否是外星人,都沒效果?為什麼?」
「你怎麼定義『超凡者』?」不等她回答,哈莉便自己說道:「超凡者肯定要有超凡之能超越凡人理解、超越常識的能力。
連普通人都能越獄,對超凡者而言,不是機會的機會,也能成為機會。
關押他們的獄警都是普通人,你讓普通人如何去想像超凡的手段?」
「要怎麼改變這一點?難道這是個無解難題?」露易絲凝眉道。
哈莉不假思索地說:「解決方桉非常簡單,針對超能者重新立法即可。
米國超級罪犯隔段時間就能重出江湖,根本原因是這個國家的法律,它是為普通人設立的, 對超能者不適用。
舉個例子,在每個超級罪犯腦袋裡裝一枚足以把靈魂炸碎的炸彈,離開監獄高牆範圍,立即爆炸。
即便不給囚犯安排手銬腳鐐和特殊牢房,你看他們誰敢越獄。
在腦袋安裝炸彈的技術,對現在的地球而言非常簡單。
但這是違法行為。
現如今的法律不僅保護民眾生命和財產,它對人的權力更加注重。
人權甚至高於整個社會的整體利益。
因為法律的製定者是個人,是米國的社會精英,他們當然不希望自己的意誌被集體大眾淹沒、取代。」
「你支持對超能者專門立法,設立保障社會集體權力、壓製個人權力的法桉?」克拉克問。
「當然不支持,我立法針對我自己,有毛病呀!」哈莉理所當然地說。
「如果有誰敢在超級罪犯腦袋裡安裝炸彈,『奎茵議員』鐵定會國會上彈劾他。」她補充道。
克拉克嘴角抽搐,「我還以為你很希望對超級罪犯設立私刑。」
「不,我和你們超級英雄一樣的立場。」
我們都離不開超級罪犯。
你們需要他們來維持超級英雄的生涯,我需要他們搞事積累經驗,然後被我收割。
「你之前可不是這麼說的。」克拉克道。
哈莉嘆道:「我也是人,人有兩顆心,良心和私心。我的良心告訴我,對超級罪犯嚴苛刑罰,有利於保護多數普通民眾的利益。」
克拉克心裡有些不舒服,按照她這說法,他們反對對超級英雄實行死-刑,與她的良心相悖,是置人民安危於不顧?
可他們的本心也隻是尊重生命,希望給每個人一個改過自新的機會。
哈莉看出他不舒服。
她也是故意讓他不舒服的。
「嘿嘿,很諷刺對不對?我是超能者『反動派』,但我堅持設立嚴酷對待超凡者的法桉,隻為了普羅大眾。
正義聯盟是正義與公正的代表,卻不肯以超能者的身份,自己革自己的命。
咱們做了對方該做的事,你們是進步人士,本該堅持革自己,以展現大無畏的『孤勇者』氣概。
我是反動官員、反動大資本家、嘿道太上皇,卻成了孤勇者這特麼什麼世道!」
克拉克臉頰漲紅,想大聲反駁,自己沒做「反動派」的事。
可哈莉即便有所誇張,正聯並非沒為民眾考慮,但在事實上,她沒說錯。
露易絲沉聲道:「如果嚴酷懲罰超能者罪犯有利於普通民眾,為何普通民眾的代表國家政-府,卻和你持相反的態度?
《外星犯罪法桉》不是正聯製定的,正聯隻是表示支持,製定它的人是普通人的法學專家。」
「米國政-府能代表普通民眾?你搞笑吧,連米國民眾自己都不會這麼認為。」哈莉譏笑道。
露易絲被噎了一下,「米國政-府肯定不代表超能者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