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0章 失蹤的維安(2 / 2)

這不是怪談 夜行狗 1140 字 2023-04-10






而維安在知道無法利用穿行咒回來後,他也有可能會選擇去破除那個招魂怪談的規則中心,讓這個怪談形成如今“死神的選擇項”這種模樣,就同樣可以找到方法離開。

這麽思考過後,裴娜認為維安很有可能會選擇第二個方法,也就是破除招魂的規則。

畢竟這個方法是近期才剛剛發現的,對所有調查員來說都具有新鮮感,且這個方法還有很多地方需要進一步印證,如果給裴娜選擇的話,她自己也會選擇去試圖破除招魂的規則。

按理說招魂怪談應該不會有“死神的選擇項”這個等級高,畢竟“死神的選擇項”有死神本尊的加持,屬於較為特殊的怪談。

所以維安想要破除招魂的規則的話,至少有一半的幾率能夠辦到,區別隻是時間長短的問題。

如此一來裴娜隻有暫時先等待著,並且保持辦公室中的穿行咒圖案不會毀掉,以防維安會再次利用這穿行咒回來。

要是維安真的破除了招魂的規則,找到了離開的出口,在他離開時肯定不會在碧螺城中,而是到了其他城市。

現在裴娜唯一可以做的,就是等維安離開招魂後聯係自己了。

當然她時不時還是會在辦公室的穿行咒前靜候一段時間,然後再去幫助蘇雅繼續垂釣。

而如今中心城市管理局總部已經接手了垂釣工作組,蘇雅的安全得到了保障,不過她依然要求自己在垂釣時裴娜必須在場。

實際上總局可以讓蘇雅直接讓出她對這根釣魚竿的所有權,交給局裏指派的調查員專門負責垂釣任務。

但目前總局已經草擬了《怪談管理規則及保護法》,這是全國通行的規定,目前草案已經修改完畢,正在等最後一次會議通過後就全國下發執行。

對於違背參與者意願強製征用怪談道具的行為也有專門的規定,除非該道具被證明具有極為厲害的潛在危險,或者對怪談本身的發展壯大具有推動作用,又或者如不立刻征用,將對周圍的參與者和調查員、管理局本身產生巨大危險,否則這些道具都屬於參與者的私人物品,哪怕特殊道具的功能再好,也必須保障參與者的所有權行使。

而蘇雅這裏正好屬於《保護法》的保護範圍,所以總局反倒會更用心的保護她的權利不會受到侵害。

目前蘇雅已經到了其他的建築物去垂釣,並且隻要換了地方後,垂釣上來的物品也都另管理局感到驚喜,當然,這其中也有工作半天,一個東西也沒釣上來的情況。

管理局懷疑霧氣中被釣出來的道具應該來自其他怪談了,而不僅僅是這個死神怪談,否則無法解釋為什麽會一直有東西釣上來。

而在釣起來道具的同時,蘇雅已經遇到了三次危險,都是在釣魚線的那一端竟然釣上來了應該是不屬於這個怪談的怪異。

其中兩隻怪異實力不強,釣上來後就被守護蘇雅的調查員連同裴娜一起將之殺死。

但有一隻怪異的實力要厲害很多,而且能夠瞬間附身在周圍人的身上,要不是有無字書護體,就連裴娜都差點著了道。

在損失了一名調查員的情況下,那怪異最後被裴娜給殺掉。

隨即總局就提升了蘇雅這裏的安保等級。

目前這個死神怪談裏已經陸陸續續進來了大量調查員和工作人員,他們甚至在其他建築物裏已經建立了好幾個臨時指揮辦公室。

當然,對於維安的搜尋也已經通知了全國各地的大型城市管理局,包括中心城市。

一旦有哪個調查員在怪談中、或者現實世界中見到疑似維安的人,立刻就會與梵城管理局聯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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